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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n_liujingyu

    第11楼2023/03/01

      CMA的所有标准均无“转包”术语的定义,有“释义”提出了“转包”的解读,当属偏离国家规定的“画蛇添足”或“无中生有”。因此其使用的术语“分包”,其实等同于GB/T19000定义的“外包”。CMA相关标准关于“分包”的关键条件是“有能力”“有资质”,对“分包”的工作量没有规定,无论0%、20%、99.9%甚至100%的“分包”,都属于“外包”,都必须满足。因此:
      1.公司无公共卫生的CMA资质,但是会涉及少数业务,就一起谈综合检测业务,然后再把公共卫生的全部检测给另外一家有资质的做。这种情况下,无论把公共卫生的检测外包出去多大比例,都是不允许的,当然就更不允许100%“外包”(即所谓“转包”)。
      2.情况一:公司有公共卫生资质,由于人员、设备其他因素暂时不能做的给其他有资质的机构做检测,这种情况属于有能力有资质的外包(分包),不论外包的工作量占多大比例,均可。
      3.情况二:公司有公共卫生资质,但因签署的检测项目中有2个不能做,给其他有资质的机构做检测,这种情况不属于无能力分包。CMA标准对外包的关键性要求是“资质”和“能力”。没能力就不会通过资质确定,因此“有资质”是最终落脚点。标准通篇不存在“无能力分包”的提法,“无能力分包”的提法与标准的两大关键要求严重抵触,属于对标准画蛇添足似的解读。“公司有公共卫生资质”,要看证书有无限定的“项目”,如无限定,无论多少项外包都是有资质的外包,完全合规。若CMA证书限定“2个不能做”的项目(即限定这两项无资质),合同就该排除这两项,此时可建议客户将这两项交有资质的其他实验室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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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云

    第12楼2023/03/02

    应助达人

    11楼的狗屁不懂就在这里瞎嚷嚷。CMA评审员培训教材解释得清清楚楚,这位从未涉足过CMA,也未涉足过CNAS的“学术无赖”无时无刻不嘴贱难耐,半夜三更爬起来搅屎。大家千万别被这位不懂装懂滥竽充数的伪“砖家”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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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n_liujingyu

    第13楼2023/03/02

      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标准就是标准,容不得随心所欲往里掺沙子,因此无论作者是谁,任何教材或释义都必须忠于标准原文。为了便于读者理解和记忆,用比喻、夸张、添油加醋的手法解读标准,均无可非议,但绝不能对标准内容无中生有和画蛇添足。添了足的蛇绝非“蛇”,无中生有的内容可供研究和参考,绝不能执行。

      12楼除了骂人水平世界一流,的确如他所骂,是个地地道道“狗屁不懂”的社会流氓,是个货真价实的“不懂装懂滥竽充数的”骂街“砖家”。这个流氓长期混淆概念,错误百出,狗屁不懂,还要无理辩三分。每个人的观点与其帖子回复时间毫无关系,拿他人上网时间作证据为自己狡辩,作为骂人的借口,低级庸俗,可悲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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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云

    第14楼2023/03/03

    应助达人

    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标准就是标准,容不得随心所欲往里掺沙子,因此无论作者是谁,任何教材或释义都必须忠于标准原文。
    标准原文啥时候跟你扯了“外包”啊?
    为了便于读者理解和记忆,用比喻、夸张、添油加醋的手法解读标准,均无可非议,但绝不能对标准内容无中生有和画蛇添足。添了足的蛇绝非“蛇”,无中生有的内容可供研究和参考,绝不能执行。
    不能执行的东西,还有什么参考价值?除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教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是不是专门针对RB/T21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的官方权威解读?你一个不懂装懂,从未涉足过CMA的“学术流氓”,你有什么资格在这里否定官方权威部门的解释呀?
    12楼除了骂人水平世界一流,的确如他所骂,是个地地道道“狗屁不懂”的社会流氓,是个货真价实的“不懂装懂滥竽充数的”骂街“砖家”。这个流氓长期混淆概念,错误百出,狗屁不懂,还要无理辩三分。每个人的观点与其帖子回复时间毫无关系,拿他人上网时间作证据为自己狡辩,作为骂人的借口,低级庸俗,可悲又可笑。
    在本版块另一主题“100%分包是否允许?”被铁证事实驳得灰头土脸无言以对,现在又嘴贱难耐跑到本主题来继续搅局。到底谁长期混淆概念、错误百出、狗屁不懂、无理搅三分,大家心里都有谱。我所揭露的这位“学术流氓”篡改原文、断章取义、正经歪念曲解原义的存心恶意,都是有铁证事实的。更换马甲游荡于多家论坛,专门寻找新人及非计量专业版友忽悠误导,可谓是作恶多端,罪行累累,罄竹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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