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在有检测任务的时候去,其余时刻是出租方使用。对设备没有完全掌控。需要制定哪些管理要求和质量记录。
abzh99312(abzh99312) 发表: 实验室在其他地方租赁试验场地开展特定的试验,场地、设备都是租赁对方的,本实验室人员根据试验计划去做实验,请问一下这个在体系上该完善哪些资料。人员并不是特定在租赁场地做试验,有计划时,安排实验员去。这样的情况算分场所吗?都有哪些要求,还请大家给点建议,谢谢。
设备是否完全在你们管控中,没有你们同意,其它人员无法接触到这些设备?
按你这个描述,应该是有问题的,你这个严格来说属于长期使用协议,而非租赁,主要区别在于你对设备没有完全的掌控权,不能保证对设备的持续有效管理,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是有比较深背景,应该不会被批准的。
解决这个问题后,按分场所申请是可行的,提供长期租赁合同,并需要制定对应的管理要求并提供对应的质量记录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