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云
第11楼2023/09/26
建议参阅CNAS-EL-21:2022《集团化企业内部实验室认可说明(试行)》和CNAS-GL030:2018《企业内部检测实验室认可指南》。
冰饼兵
第12楼2023/09/27
更高层出面
wyhf1
第13楼2023/10/31
B部门完全可以再申请CNAS,但要请注意以下问题:1、人员、场地和设备不能共用;特别是场地必须有效隔离2、管理体系文件不能完全一样3、申请的名称必须要区分
Insm_51d8a4b0
第14楼2023/11/03
又是涨知识的一天,不错,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