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sm_a857577
第21楼2024/08/22
进来学习一下看看大有收获
jjiang2
第22楼2024/08/22
版本控制和管理
linrg
第23楼2024/08/22
新标准发布实施,实验室应向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就不应继续使用旧标准。如有客户要求使用已经作废的标准检测,应该签订合同,并在报告中注明所用标准已作废,报告不能加盖CMA或CNAS标识。
路云
第24楼2024/08/22
事情并不是这样的。建议仔细看一看“CNAS系统申报变更时,新标准上报的同时想保留旧版本如何操作?”主题。
独行者
第25楼2024/08/27
新旧标准并行感觉就是一种病态。
第26楼2024/08/27
这个不是一种“病态”。旧标准仅适用于旧产品,这个道理说到哪里都说得通。你总不可能将市面上的,或在使用寿命期限内的旧产品(包括价格不菲的汽车、飞机、轮船等)统统强制报废吧。
Ins_dcbb2b27
第27楼2024/08/30
旧标准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使用的。
检测一家亲
第28楼2024/08/30
但是不知道实验室在进行登记的时候如何让检测人员区分该使用老标准还是新标准。
第29楼2024/08/31
旧标准不是已经加盖了“限用章”及“限用范围”标识了吗。检测人员根据被测对象,难道会看不懂?
穿越时空
第30楼2024/08/31
作废的标准只是作为历史见证一般封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