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私聊
  • jxpscd

    第342楼2007/08/04

    肯定不算侵权,但前提条件是不是用于商业目的和行为。

0
    +关注 私聊
  • guoyd001

    第343楼2007/08/05

    什么知识产权,这是大众的产权,群众有必要有权利知道并监督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符合标准,应该为没一个想认识它的人无偿开放.而像现在不是这些王婆子一样的在产品包装上具有根据某某标准合格的企业,鬼才知道你的标准是多少呢,大众知道吗?有些人就是想把一些东西居为己有,现在时兴"打假"连牙防组织也卷进去了.标准是用来规范我们的企业让大众来了解标准,实行对企业的广泛监督,有什么不好呢,我看还是必然的趋势!

0
    +关注 私聊
  • cdc_huang

    第344楼2007/08/05

    《著作权法》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我们的标准大部分的权利归属上不是专家本人了,往往是标准制定机构,参与制定的专家没有获取收益之类的权利,所以下载文本就要向专家支付费用是没有道理的。
    制定标准的机构制定的目的就是让别人去执行、去遵守,要执行要遵守首先要要让别人知道,所以,制定标准的机构也没有理由要求别人为了获取标准内容而支付费用!!

    对于标准,所应该保护的只是一部分,比如不能随便改编,要保护标准的完整性之类,不是凭借著作权获取收益这样的权利。
    所以,免费下载标准不存在侵权。

    从后果上来说,共标准并让人们免费获取标准文本极大的推动了标准的执行。
    我是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环境监测站工作的。对此深有体会。环境保护这一摊的标准很容易获取,工作起来比较顺利,普通的民众也比较容易了解相关内容,而卫生标准难以免费获取,所以卫生标准往往总是要等上一段时间才能得到,普通民众更不用说了解其内容了。
    和环境保护相比,卫生工作可能和人们的健康更加的直接和密切,但是卫生口的工作很多却没能向环境保护这一摊很好的开展起来,我觉得这与标准的公开免费获取与否有一些关系的!

0
    +关注 私聊
  • zw1985915

    第345楼2007/08/06

    标准的制定就是为大众服务的,应该就是公布于众的。而现在,被国家的某些部门利用作为赚钱的工具,气愤呐

0
    +关注 私聊
  • zzghy

    第346楼2007/08/06

    标准就应公开共享,收费是某些部门乱收废的手段

0
    +关注 私聊
  • cdgas

    第347楼2007/08/06

    国外的标准是免费的
    提供免费标准是政府的职能

0
0
    +关注 私聊
  • labview

    第349楼2007/08/07

    国外许多标准都是非官方组织制定,并没花纳税人的钱.标准收费可以理解.
    我国的标准局是官方组织,有国家拨款运营.
    只是不知他们制定国标要不要国家拨款

0
    +关注 私聊
  • whcj668

    第350楼2007/08/07

    不算侵权,这是好事,尤其是一些强制性标准.如果大家很难获得标准,就更不用说执行标准了.

0
    +关注 私聊
  • ngame

    第351楼2007/08/07

    标准本来就是国家制定的,我个人觉得不应该收费,还有就是如今的标准更换的很快,就是购买也来不及!

0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