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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SPJF 0001 S-2019 烧烤肉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烧烤肉制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畜肉、鲜(冻)禽肉为原料,以选择性添加食用盐、味精、鸡粉调味料、盐?h鸡配料(食用盐、山奈、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酿造酱油、沙姜粉(山奈、食用玉米淀粉)、玫瑰露酒、白砂糖、五香粉、叉烧酱、海鲜酱、干葱、西芹、芫荽、甘草、大蒜为辅料,经解冻、清洗、腌制或卤制、晾干、盐?h或烧烤、冷却、包装等工艺制成的烧烤肉制品,本品为非即食产品,需加热后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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