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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HS 0001 S-2019 风味鱼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风味鱼制品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海水鱼(可食用)或海水鱼干制品(可食用)为原料,经整理、大豆油油炸、拌入高温熬制的麦芽糖浆,辅以食用盐、味精(谷氨酸钠)、白砂糖、香辛料粉(八角粉、花椒粉、辣椒粉、孜然粉、桂皮粉)、芝麻、天然胡萝卜素、鸡精、山梨酸钾中的多种,经调味、混合、包装加工而成的即食风味鱼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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