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耗积分 : 30积分 移动终端:免积分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照度、均匀度、眩光、频闪、光源显色性、安装高度和照明 功率密度等照明质量指标,以及使用灯具、光源与电气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枚室,包括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公共教学 用房、美术教室、实验室等。中等职业学校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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