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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车碳四原料液体取样规程 参照GB/T13290—91制定此规程 一、安全注意事项 1、当液体碳四气化时,会吸收大量热量而产生剧冷。因此采样器要配制手柄,操作者要佩戴护目镜和防护手套。 2、碳四原料中各类物质,均属有毒物质,在空气中的最高允许浓度≤100mg/m2,而且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气氛。因此,采样现场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 3、碳四的蒸气密度比空气大,故式样放空时所产生的大量气体迅速蔓延,并聚积在低处,因此,处理液态试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样品排空时采样器应予接地,以消除静电。 (2)如操作不再露天进行,应使用高风速通风橱。 (3)通风橱风扇电机应为防爆型结构。 二、采样器 选用双阀带调节管型采样器,材质为不锈钢,容积0.15—1.5L工作压力为3Mpa。调整管末端的位置应确保采样器内有20%的预留空间。 三、操作步骤 1、采样器内如有残留试样应全部放空,用氮气或试样置换,专样专用。 2、采样时先将带有采样连管的标准封头,安装在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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