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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_442-2009湿制粉类制成品卫生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湿制粉类制成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湿制粉类制成品。 废止依据: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废止《豆制品》等41项强制性地方标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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