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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_ZWSF0003S-2011厦门中味食府食品有限公司肉类罐头 本标准规定了肉类罐头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羊肉、羊排骨、羊龙骨或猪肉、牛肉、鸡肉等为原料,经处理、切块、预煮、油炸,加入以水、酿造酱油、黄酒、食用盐、白砂糖、味精、香辛料等调配而成的汤汁,装罐(罐、包、盒、袋、瓶)、排气、密封、高温杀菌等工艺加工制成的肉类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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