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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_XZZC0001S-2015山东行政总厨食品有限公司液态调味料 本标准规定了液态调味料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鸡肉粉、牛肉粉调味料中的一种或两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盐、生产用水辅料和食品添加剂谷氨酸钠(味精),经前处理、称重、加热搅拌、杀菌、灌装等工艺制成的液态调味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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