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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_620-2009蔬菜干制品卫生要求(含第1号修改单) 本标准规定了蔬菜干制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标识、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蔬菜为原料,采取自然干燥或人工干燥的方法除去蔬菜组织中的大部分水分,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加工而成的(片、块、粒、粉等),除食用菌制品之外的蔬菜干制品。 相关公告: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发布《薯类食品卫生要求》等18个食品地方标准修改单的通告 废止依据: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废止《薯类食品卫生要求》等18个食品地方标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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