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08年4月14日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 [2008]172号)和 2008年7月8日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 [2008]362号)相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地方初审、专家审查、公示等程序,北京先驱威锋技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211000280,发证时间为 2012 年11 月12日,认定有效期为3年。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可申请享受连续三年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喜讯】 热烈祝贺我公司再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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