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恒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沈阳恒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71219日,沈阳恒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本项目竣工验收,其中建设单位、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和专业技术专家共5人组成验收组。与会专家和代表踏勘了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进展情况、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验收报告和监测单位对监测报告的详细介绍,经认真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沈阳恒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了《沈阳恒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沈阳市环境保护局于洪分局对该项目做出了环评批复(详见沈环保于洪审字[2017] 106号),201710月建成投入生产。厂区总占地面积1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建设1条聚苯乙烯泡沫板生产线年产聚苯乙烯泡沫板50t建设项目总投资为40万元。本项目一班制生产。全年工作180天,每天运行8小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沈阳恒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无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暂存后,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处理。

2、废气

预发泡和板材成型工序产生含有少量非甲烷总烃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燃气锅炉燃烧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噪声主要由生产设备产生,高噪音设备已加减振垫,产噪较大的独立设备均安放在车间内。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为职工生活垃圾,生产车间产生原料废包装和切割过程产生的边角料。职工生活垃圾由专用容器收集,定期由环卫统一清走;

废原料包装和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

四、环保设施监测结果

1、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该企业生产正常,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2、废气

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锅炉废气排放符合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要求。

3、噪声

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4类标准昼间 Leq 60/70dBA)的规定要求。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要求。

五、验收结论与建议

1、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项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该项目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完善监测报告、验收报告,补充与验收相关的资料后上报环保部门。

3、建设单位于2018年六月底前完成环境风险预案编制与备案。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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