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地标 增十项检测指标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了《DB4403/T 60-2020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此标准包含水质指标116项,其中常规指标52项,非常规指标64项。

为提高我国饮用水安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正在修订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上海也颁布了地标,其中规定的水质指标为111项。可见,无论是国家整体层面,还是一些重视饮用水安全的地区,生活饮用水检测加严是一个趋势。

深圳市《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比如下:

图片来源:深圳市水务局

深圳市《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与国家现行标准相比,增加了10项指标,提升了52项指标(含消毒剂);附录由原来的28项增加到45项;考核方法上提升了出厂水和管网水合格率要求,增加了嗅味物质和消毒副产物的检测,重点关注龙头水水质。

图片来源:深圳水务局

执行标准调整检测指标和频率如下:

(一)出厂水检测

各供水企业对出厂水日检指标13项,检测频率每日不少于1次;月检指标54项,检测频率每月不少于1次;全分析指标116项,检测频率每半年不少于1次。

(二)管网水和管网末梢水检测

各供水企业对管网水(含管网末梢水)检测11项指标,其中高锰酸盐指数指标仅针对管网末梢水,检测频率每半月不少于1次;管网末梢水月检指标52项,检测频率每月不少于1次。

(三)二次供水

各供水企业对本企业管理的二次供水设施应检测11项指标,检测频率每半年不少于1次。

-   END  -


文章来源:仪器信息网


往期推荐

● 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全过程监控解决方案

助力湖北水质检测,中国水协在行动!

● 减少饮用水突发事件,加强水质检测实时监测

● 出厂水余氯含量偏低,我们应该关注什么?


清时捷公众号

微信号 : sinsche-com

联系热线:400-660-7869



免责声明

图片及文章系网络转载,仅供分享不作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和原出处所有。如原版权所有者不同意转载的,请及时联系我们(0755-21033425),我们会立即删除,谢谢!


阅读251次
关注
最新动态
推荐产品
更多

相关产品

当前位置: 深圳市清时捷 动态 深圳发布《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地标 增十项检测指标

关注

拨打电话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