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轮胎行业常态化创新应“万变”

2012-12-12 09:56  下载量:1

资料摘要

资料下载

“欧盟轮胎标签法”的出台无疑是对刚从“特保案”中解脱出来的中国轮胎业的重重一击。自11月1日起,“欧盟轮胎标签法”EC1222/2009正式实施,2012年7月1日后新生产的乘用车、厢式货车、卡车和公共汽车的轮胎,以及从当年11月1日起在欧盟国家出售的,将必须进行分类,并贴上燃油效率、湿地附着力和噪声性能的标签。   按照法案要求,根据燃油效率和湿地附着力,将轮胎分为A—G七个等级,A代表性能最高,G代表性能最差。中国轮胎以中低端产品为主,基本处于E、F级水平,而欧盟已成为中国轮胎出口的重要市场,标签法的实施将对我国出口欧盟的轮胎造成极大影响。   假如说“轮胎特保案”是对所有中国产轮胎“一视同仁”进行整体打击的话,那么,“欧盟轮胎标签法”则是重点打击中国的低档次轮胎,小型轮胎企业将感受到更加严峻的生存压力。

资料下载

文献贡献者

相关资料 更多

相关产品

当前位置: 弘埔技术-上海弘月贸易有限公司 资料 青岛轮胎行业常态化创新应“万变”

关注

拨打电话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