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077-2019)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2020-01-04 09:58  下载量: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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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红外分光光度法。 当采样体积为 250 L(标准状态),萃取液体积为 25 ml,使用 4 cm 石英比色皿时,本方法油烟和油雾的检出限均为 0.1 mg/m3,测定下限均为 0.4 mg/m3。 方法原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油烟和油雾经滤筒吸附后,用四氯乙烯超声萃取,萃取液用红外分光光度法测定。油烟和油雾含量由波数分别为 2930 cm-1(CH2基团中 C—H 键的伸缩振动)、2960 cm-1(CH3 基团中 C—H 键的伸缩振动)和 3030 cm-1(芳香环中 C—H 键的伸缩振动)谱带处的吸光度 A2930、A2960 和 A3030 进行计算。 仪器和设备 1 红外测油仪。配有 4 cm 带盖石英比色皿,仪器扫描范围:3400 cm-1 至 2400 cm-1。 2 烟尘测试仪。符合 HJ/T 48 的要求。 3 玻璃纤维滤筒采样管。符合 HJ/T 48 的要求。 4 金属滤筒采样管及配套滤筒。 5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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