烘箱的含水量试验方法(烘干法)

2015-09-30 13:15  下载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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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测定水泥、石灰、粉煤灰、及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的含水量 2、仪器设备:烘箱:量程不小于110度,控温精度为±2度 铝盒:直径约50mm,高25-30mm 电子天平:量程不小于150g,感量0.01g 干燥器:直径200-250mm,并用硅胶做干燥剂 3、试验步骤:取清洁干燥的铝盒,称其质量m1,并精确至0.1g,取500g试样(至少300g)经粉碎后松放在铝盒中,盖上盒盖,称其质量m2,并精确至0.1g 对于水泥稳定土材料,将烘箱温度调到110度;对于其他材料,将烘箱调到105度。待烘箱达到设定的温度后,取下盒盖,并将盛有试样的铝盒放在盒盖上,然后一起放入烘箱中进行烘干,需要的烘干时间随土类和试样数量而改变。当冷却试样连续两次称量的差(每次间隔4h)不超过原试样质量的0.1%时,即认为样品已烘干。 烘干后,从烘箱中取出盛有试样的铝盒,并将盒盖盖紧,放置冷却。 称铝盒和烘干试样的质量m3,并精确至0.1g 4、计算:用公式(T0801-1)计算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的含水量 W=(m2-m3)/(m3-m1)×100 5、结果整理:本实验应进行两次平行测定,取算术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允许重复性误差应符合表T0801-1的要求 表T0801-1 含水量测定的允许重复性误差值 含水量(%) 允许误差(%) ≤7 ≤0.5 >7,≤40 ≤1.0 >4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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