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污水中含油量的测定方法

2017/05/19   下载量: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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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领域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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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油量:指被测水样中能够溶解于特定溶剂中而收集到的所有物质,其中包括容器从酸化水样中萃取并在试验过程中不挥发的所有物质。 基准油:本标准所提到的基准油是指与被测水样含有相同油质的原油或被测水样中的油被溶剂萃取后,在规定温度下,经蒸发、烘干、恒重后所得到的组分。 吸光度系数K:浓度–吸光度标准曲线的斜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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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油量:指被测水样中能够溶解于特定溶剂中而收集到的所有物质,其中包括容器从酸化水样中萃取并在试验过程中不挥发的所有物质。

基准油:本标准所提到的基准油是指与被测水样含有相同油质的原油或被测水样中的油被溶剂萃取后,在规定温度下,经蒸发、烘干、恒重后所得到的组分。

吸光度系数K:浓度–吸光度标准曲线的斜率。

1. 分析步骤

2.1用250mL细口瓶取样,取样瓶应提前洗净并烘干。取样前将取样阀打开。待水流以5-6L/min流速畅流3min后再取样,取样时切勿用水样冲洗取样瓶,并且要将取来的水样全部分析。

2.2水样分析

2.2.1将已用量筒测量体积的水样仔细移入500mL分液漏斗中,加入1:1的盐酸调pH=2左右(若取样时已酸化,则不需要加酸)。用一定量汽油清洗取样瓶及量筒后,将溶液移入分液漏斗中,充分振荡,并不断放气,待水样中油品全部溶解后,将分液漏斗放回漏斗架,使之静止分层。将水层移入取样瓶中,萃取液转入具塞刻度比色管中。

2.2.2再次将水样转入分液漏斗中,重复5.2.1操作,直至萃取后的水样无色为止(应萃取2-3次)。记录萃取液的总体积(V0)。若萃取液颜色较深,可用吸量管准确移取适量的萃取液。然后用汽油稀释若干倍。

2.2.3将被测水样的萃取液装入玻璃比色皿中,以波长为410-430nm的光,用汽油作空白溶液在分光光度计上测其吸光度E(或浓度C0)。

2.2.4含油量计算公式

3)式中:C0–被测水样的含油量,mg/L;

E–被测水样的吸光度;

V0–萃取液总体积,mL;

VW–被测水样的体积,mL;

K–吸光系数,L / mg;

n–稀释倍数。

当仪器给出的读数是浓度C0时,可利用公式(4)计算含油量。

4)式中:C0–从仪器上读出的浓度,mg/L。

2.2.5取水样体积、汽油用量、萃取液稀释倍数应根据水样含油量大小而定。当用读数为吸光度的分光光度计时,应使其吸光度在0.10-0.80之间;当用读数为浓度的分光光度计时,应使其浓度在最大量程的10%-9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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