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0年版中药补充部分34二氧化硫残留量测定法

2013-07-09 15:32  下载量: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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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防止中药材粗加工过程中滥用或者过度使用硫黄熏蒸的问题,国家药典委员会在《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二增补本制订了二氧化硫限量标准。规定山药等10种传统习用硫黄熏蒸的中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过400mg/kg,其他中药材及其饮片的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过150mg/kg。此限度是为了防止中药材初加工过程中滥用或者过度使用硫磺熏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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