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738-2005 轻便摩托车用电喇叭技术条件

2014-07-14 22:07  下载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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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单位: 1、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及归口; 2、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起草。 二、适用范围:规定了L1、L2轻便摩托车用电喇叭的要求及试验方法等。适用于L1、L2轻便摩托车用直流或交流供电的电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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