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非法添加剂硼砂检测仪相关介绍及操作步骤

【简介】

硼砂 (Na2B4O7.10H2O),主要化学成分是四硼酸钠,硼元素的主要矿物形式。硼砂具有增加食物韧性、脆度及改善食物保水性及防腐等功能。硼砂可作为食品防腐剂添加到肉、乳与乳制品、酱油、人造奶油、葡萄酒等食品中,以改善食物的口感和提高食物的保存度但硼砂经由食品摄取后,可与胃酸作用产生硼酸,硼酸不易被排出具有积存性,连续摄取后,会在体内蓄积,妨碍消化酵素作用,引起食欲减退、消化不良、抑制营养素之吸收、促进脂肪分解因而体重减轻。其中毒症状为呕吐、腹泻、红斑、循环系统障碍、休克及昏迷等硼酸症症状,而且有致死量,大人约 20 g、小孩约为 5 g。目前世界各国都早已禁止使用。


硼砂检测仪


【检测原理】

食品中的硼砂经过提取,与检测试剂反应生成有色化合物,用检测仪在410nm测定其吸光度,在一定范围内吸光度与含量成正比。

【检测对象】

面条、腐竹、米粉、凉粉、凉皮、面条、饺子皮、馄饨、粽子、肉丸、凉皮、肉制品、乳与乳制品、酱油、人造奶油、葡萄酒等食品。

【技术指标】

检测下限:1mg/kg

线性范围:1-1000 mg/kg

【操作步骤】

① 取10.0g样品(10mL液体样品)于50mL样品杯中,加纯净水至50mL;振荡摇匀提取5min,过滤备用。

② 吸取1.5mL样品处理液于比色皿中,加0.5mL检测试剂A,摇匀;将比色皿放入指定的通道中,按“对照测量”。

③ 取出比色皿,加0.5mL检测试剂B,混匀,放置40min;将比色皿放入指定的通道中,按“样品测量”。

【判断标准】

我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明令禁止硼砂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部在2008年已明确把硼砂列为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

【注意事项】

① 用的检测液对皮肤均具有不同程度的伤害,使用时请做好防护。不慎沾到皮肤应立即插干并用大量水冲洗。

② 检测试剂需阴凉处避光保存,冰箱2~5℃保存*佳,取出后放至室温再使用,若有固体析出可40°C加热溶解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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