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信息|非法销售汽油既危险又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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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海原县公安局紧紧围绕风险隐患目标大力排查,紧盯存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案件线索不放松。近日海原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售卖成品汽油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成功打掉一个非法售卖成品汽油团伙。

  公安温馨提示:汽油是燃点较低、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国家对汽油的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有权机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经营汽油,私人无证买卖汽油是违法行为。非法经营汽油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获利在1万元以上的,涉嫌非法经营罪;运输和存储汽油造成造成社会危害的,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在此公安机关温馨提示广大群众,非法加油点油品来路不清,油品质量无法保障,既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又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呼吁广大群众自觉到取得汽油经营许可证的正规加油站加油,发现有人违法销售散装汽油,应立即向安监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举报。自觉抵制非法经营犯罪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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