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行为提醒告诫书

成品油经营企业

严厉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全力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格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现就成品油经营行为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遵照执行“八条禁令”

(一)禁止销售质量不合格和国家明令淘汰、禁止销售的成品油;

(二)禁止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加油机;

(三)禁止对公示的成品油产品名称、生产企业、牌号等信息作虚假标注;

(四)禁止破坏、改装计量器具准确度、篡改数据短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禁止仿冒或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六)禁止违反国家有关成品油价格政策规定,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低价倾销等价格违法行为;

(七)禁止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八)禁止发布违法广告及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社会反映强烈、群众关注度高的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全成品油经营企业要诚信合法经营,凡违反上述规定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成品油企业,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活动、立即开展自查并整改。拒不改正,一经发现,将依法严惩。

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发现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相关违法行为,可通过全国12315 平台、12315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及时查处。

  

                                                               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4次
关注
最新动态
推荐产品
更多

相关产品

当前位置: 济南弗莱德 动态 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行为提醒告诫书

关注

拨打电话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