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厅采取“三项措施” 强化成品油质量监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自觉对标对表,积极主动作为,切实扛起市场监管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应尽之责,采取“三项措施”,靶向发力、源头管控,强化成品油质量监管,切实守护“宁夏蓝”。

01


紧盯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紧紧围绕《宁夏回族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宁夏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坚持目标导向、源头控制,紧盯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坚持精准治理、全力攻坚,不断提升油品质量。

02


强化成品油全环节质量监管

加强石油炼制、成品油生产、仓储、销售等全环节质量监管,督促全区11家生产企业、21家仓储企业、784家销售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配置要求,扎实做好“日排查、周管控、月调度”和风险隐患闭环管理。

03


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
坚持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作为强化成品油质量监管的重要手段抓实抓好,细化抽检方案,扩大抽检范围,以成品油生产、仓储企业和城乡接合部加油站为重点抽检对象,有效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2021-2023年累计抽检车用汽、柴油及油品相关产品893批次,合格882批次,合格率为98.8%,油品质量呈逐年提升趋势。2024年计划抽检155批次,截至目前,已抽检70批次,暂未发现不合格批次,拟于11月初公布全部结果。

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将继续立足部门职能,不断优化成品油质量监管方式,持续强化成品油质量监管,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成品油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成品油质量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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