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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食药局拟采购一批仪器设备

导读:2013年8月23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就“广州市食品检验所食品安全检测平台2013年仪器设备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详情如下: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食品检验所的委托,对广州市食品检验所食品安全检测平台2013年仪器设备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GK13D094A0206Z,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08月22日至2013年08月28日五个工作日。

  1.采购项目编号:GZGK13D094A0206Z。

  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食品检验所食品安全检测平台2013年仪器设备招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020(实验室设备)。

  5.采购预算:369.0000万元。

  6.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组号

货物名称

数量(台)

最高限价

包组一

荧光定量PCR

1

199万元

核酸提取仪

1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仪

1

包组二

气相色谱

1

170万元

超高效液相色谱

1

液相-ICP-MS 配套液相

1

  投标人应以包组为整体单位来投标,任何只对包组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7. 供应商资格:

  7.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7.2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代理经销商;属代理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产品代理证书或生产厂家(总代理商)授权委托书(进口货物附招标货物总代理证明资料)。

  7.3投标人须在广州市内设有长期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工商局注册的证明文件)。

  7.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7.5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8.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08月22日起至2013年09月1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号楼西一楼119房(凭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其他证明文件,均须提供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9月11日(星期三)下午2:00-2:30。

  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号楼西一楼119房。

  11. 投标文件截止递交及开标时间:2013年9月11日(星期三)下午2:30。

  12.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号楼西一楼119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任小姐、廖先生采购人联系人: 广州市食品检验所

  电话:020-87685359电话:

  传真:020-87685201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号楼西一楼119房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大道北棠新西街58号五楼

  邮编:510070邮编:51041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

  帐号:712057741941

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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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食品检验所的委托,对广州市食品检验所食品安全检测平台2013年仪器设备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GK13D094A0206Z,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08月22日至2013年08月28日五个工作日。

  1.采购项目编号:GZGK13D094A0206Z。

  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食品检验所食品安全检测平台2013年仪器设备招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020(实验室设备)。

  5.采购预算:369.0000万元。

  6.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组号

货物名称

数量(台)

最高限价

包组一

荧光定量PCR

1

199万元

核酸提取仪

1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仪

1

包组二

气相色谱

1

170万元

超高效液相色谱

1

液相-ICP-MS 配套液相

1

  投标人应以包组为整体单位来投标,任何只对包组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7. 供应商资格:

  7.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7.2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代理经销商;属代理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产品代理证书或生产厂家(总代理商)授权委托书(进口货物附招标货物总代理证明资料)。

  7.3投标人须在广州市内设有长期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工商局注册的证明文件)。

  7.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7.5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8.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08月22日起至2013年09月1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号楼西一楼119房(凭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其他证明文件,均须提供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9月11日(星期三)下午2:00-2:30。

  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号楼西一楼119房。

  11. 投标文件截止递交及开标时间:2013年9月11日(星期三)下午2:30。

  12.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号楼西一楼119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任小姐、廖先生采购人联系人: 广州市食品检验所

  电话:020-87685359电话:

  传真:020-87685201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号楼西一楼119房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大道北棠新西街58号五楼

  邮编:510070邮编:51041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

  帐号:71205774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