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家质检总局今天发布《2015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征求意见稿)》,首次公开向社会征集2015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名单。
国家质检总局今天发布《2015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征求意见稿)》,首次公开向社会征集2015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名单。消费者可以通过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公众参与平台的“在线调查”栏目和中国质量新闻网(www.cqn.com.cn) “2015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目录调查问卷”专栏,提交调查问卷,表达期望进行抽查的产品种类及对国家监督抽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该调查问卷也将在中国质量报上刊登。
质检总局有关方面表示,公开征集公众对2015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目录的建议,了解公众有关产品质量监督的意愿,将帮助监管部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并有效保障消费者关于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制度是《产品质量法》确立的对国内生产、销售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赋予质检部门依法履职的行之有效的重要职能。这项制度的主要内容是质检总局组织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依据现行有效的产品标准,有计划的对国内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向社会发布抽查结果,依法处理质量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的质量违法行为。
作为一项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制度,国家监督抽查具备严谨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7个工作环节,即制定抽查计划、部署抽查任务、实地抽样、产品检验、异议处理、结果公告、依法后处理。在制定抽查计划环节向社会公开征集2015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名单建议,是质检总局深入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改革和创新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服务形式,提高服务实效的一项重要举措。
从质检总局有关方面了解到,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主要是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本次《抽查产品目录》(征求意见稿)共涉及日用及消费品、电子电器、轻工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产品、电工及材料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等8大类150种产品。一是重点突出了衣、住、行、用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纺织服装、家居装修材料、汽车相关产品、家用电器等消费品。二是重点关注实施能效标识管理和涉及节能减排的节能灯、电子电器、电动机等产品,以及保护弱势群体的儿童用品、残疾人用品等相关产品。三是重点突出化肥、农药、农业机械、消防产品、通用机械等影响国计民生的工农业生产资料。同时,《抽查产品目录》在每一类产品中均设置了“其他”自填选项,以便公众提出目录外的产品类别。此外,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及部门职责分工调整,质检总局不再负责生产环节食品(包括化妆品)监管,因此抽查产品目录中不包括食品和化妆品。
据介绍,社会公众除了在线参与调查,提交调查问卷外,也可以直接就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提出意见,通过本次对外公告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直接反馈(联系电话:010—57521013;传真:010—57521016;电子邮箱:gcbzz@bqi.gov.cn)。本次调查问卷征集建议和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12日。公开征集期截止后,质检总局将组织质检系统内外熟悉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有关专家,共同召开专家评审会,梳理分析公众和有关单位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讨论证,从产品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检验机构的检验技术能力等技术可行性方面,对2015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目录进行评审。
在公开征集建议的同时,质检总局还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检验机构、社会监督员、消费者等关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的各界代表,针对2015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及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座谈,听取有关各方的意见和建议。质检总局将拟定《2015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并在质检总局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发布,以便公众查询本次公开征集的最终结果。
附件:
质检总局关于公开征集2015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建议的公告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确立的对国内生产、销售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质检总局依法履职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做好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质检总局现公开征集2015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建议。
为便于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结合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实际,围绕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质检总局拟定了《2015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征求意见稿)》。请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结合对2015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目录的建议,填写《2015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征求意见稿)》调查问卷(见附件),或通过质检总局网站公众参与平台“在线调查”栏目、中国质量报、中国质量新闻网参与调查,也可直接就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提出有关意见。建议和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12日。
《2015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征求意见稿)》调查问卷
结合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实际,围绕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质检总局草拟了《2015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了解您期望进行抽查的产品种类及对国家监督抽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希望您认真填写本问卷,或直接提出客观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收集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12日。
您的答卷将帮助我们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2015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并有效保障您关于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最后,感谢您的参与!
联系人:何雨耕
联系电话:010-57521013
传 真:010-57521016
电子邮箱:gcbzz@bqi.gov.cn
2015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目录
(征求意见稿)
一、日用及纺织品
1.儿童用品
□童车
□玩具
□学生用品
□童鞋
□童装
□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其他
2.纺织品
□床上用品
□絮用纤维制品(被子、枕头)
□毛巾
□针织内衣
□女式内衣(文胸)
□休闲服装
□羊绒针织品(如羊绒衫)
□羽绒服装
□运动服及泳装
其他
3.箱包鞋类
□旅游鞋
□皮鞋
□旅行箱包
其他
二、电子电器
1.家用电器
□电冰箱
□家用电动洗衣机
□房间空气调节器(空调)
□储水式电热水器
□室内加热器(如电暖气、浴霸)
□电风扇
□吸油烟机
□厨房机械(如豆浆机、榨汁机)
□电磁灶
□电热水壶
□电饭锅
□电热毯
□净水器
其他
2.电子信息产品
□彩色电视机
□台式微型计算机(台式电脑)
□笔记本电脑
□移动电话(手机)
□手持式信息处理设备(如平板电脑、学习机)
□汽车用GPS导航仪
□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手机电池)
□电源适配器
其他
3.照明光源及灯具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可移式通用灯具
□固定式通用灯具
□LED照明产品
其他
三、轻工产品
1.家用纸制品
□纸巾纸
□卫生纸
□纸尿裤
□卫生巾(含卫生护垫)
其他
2.家用燃气用具
□家用燃气灶具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其他
3.家化产品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如蚊香)
□家用(厨卫)表面清洁剂(如卫生洁具清洗剂)
□衣料用液体洗涤剂(洗衣液)
其他
4.家具
□木质家具
□儿童家具
□软体沙发
□弹簧软床垫
其他
5.残疾人用品
□单臂操作助行器(如肘拐杖)
其他
6.其他轻工产品
□家用太阳能热水器
□自行车
□牙刷
□定配眼镜
□烟花爆竹
其他
四、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
1.建筑材料
□铝合金建筑型材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冷轧带肋钢筋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水泥
□建筑防水卷材
□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属于建筑节能保温隔热材
料)
□新型墙体材料
□建筑用玻璃
其他
2.装饰装修材料
□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
□地坪涂装材料
□陶瓷砖
□陶瓷坐便器
□陶瓷片密封水嘴
□采暖用散热器(暖气)
□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
□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壁纸
□强化木地板
□实木地板
□胶合板
□纤维板
□刨花板
□细木工板
□机制地毯
其他
五、农业生产资料
1.化肥
□复混肥料
□氮肥
□磷肥
其他
2.农药
□农药
其他
3.农业机械
□脱粒机
□玉米联合收割机
□铡草机
□植物保护机械
□潜水电泵
其他
4.其他农资
□杀虫灯
□滴灌带
其他
六、机械及安防产品
1.劳保产品
□安全帽
□安全网
□安全带
其他
2.汽车相关产品
□汽车轮胎
□汽车制动器衬片
□汽车制动软管
□汽车传动带
□汽车灯具
□机动车辆制动液
□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
□车用汽油
□柴油
其他
3.通用机械
□车床
□铣床钻床
□加工中心(含数控铣床)
其他
4.消防产品
□消防水带
□消防应急灯具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其他
5.计量器具
□单相电能表
□热能(量)表
□膜式燃气表
□冷水水表
□称重传感器
其他
6.其他机械及安防产品
□锁具
□防爆电气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
其他
七、电工及材料产品
1. 材料类产品
□镁碳砖(属于耐火材料)
□砂轮
□钢丝绳
□轴承钢材
□阀门
□高强度紧固件(如螺栓、螺母)
□滚动轴承
其他
2.电工产品
□电力电缆
□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线
□电力变压器
□避雷器
□永磁直流电动机
□三相异步电动机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器具开关
□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
□小型断路器
□隔离开关
其他
3. 其他电工及材料产品
□电动工具
□铅酸蓄电池
其他
八、食品相关产品
□食品用纸包装及容器
□食品用塑料包装及容器
□压力锅
□餐具洗涤剂
□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备注:2013年,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及部门职责分工调整,质检总局不再负责生产环节食品(包括化妆品)监管。
来源于: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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