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其余六项环保检测标准均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主要对各方法的检出限、干扰和消除、样品穿透试验、仪器设备、样品采集、试剂制备及分析步骤等内容重新进行了规定,增加了精密度、准确度和气体采集吸收效率,补充……
日前,环保部就《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碘量法》等七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环保部网站(http://www.mep.gov.cn/)“征集意见”栏目检索查阅。
其中,《环境空气 汞的测定 金膜富集-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为首次发布,主要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汞的金膜富集-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其余六项环保检测标准均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主要对各方法的检出限、干扰和消除、样品穿透试验、仪器设备、样品采集、试剂制备及分析步骤等内容重新进行了规定,增加了精密度、准确度和气体采集吸收效率,补充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内容。
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征求《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碘量法》(征求意见稿)等七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碘量法》等七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5年4月30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p.gov.cn/)“征集意见”栏目检索查阅。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于勇 吴文晖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 话:(010)66503308
传 真:(010)66556213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邹兰
电 话:(010)84933852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碘量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总磷的测定 喹钼柠酮容量法(征求意见稿)
5.《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总磷的测定 喹钼柠酮容量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7.《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征求意见稿)
9.《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0.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11.《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2.环境空气 五氧化二磷的测定 抗坏血酸还原-钼蓝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13.《环境空气 五氧化二磷的测定 抗坏血酸还原-钼蓝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4.环境空气 汞的测定 金膜富集-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15.《环境空气 汞的测定 金膜富集-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3月24日
来源于: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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