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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湖县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招标

导读:建湖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询价采购公告(资格后审)

  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盐城腾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建湖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现对建湖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建湖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询价采购;

  2.招标单位:建湖县环境保护局;

  3.采购内容: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

  4.服务时间: 在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交接全部到位且开始监测;

  5.服务地点: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西塘河唐桥、嘎粮河新阳、通榆河上冈三地进行水质监测。

  6.标段划分:一个 资金来源:已落实;

  7.付款方式:每半年服务任务结束后,视服务质量及任务完成情况付款一次(每年合同价的一半)。

  8.预 算:预算价18万元/年,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9.服务期限:三年(本次招标按一年进行报价),合同每年一签;

  三、供应商资质条件:

  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具备: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技术实力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是江苏省环保厅通过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或为省内环保系统下属环境监测站;

  (3)投标人须具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109项的检测能力(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 ;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项目的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人于2015年10月13日下午15: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注明报价项目和报价单位名称后送至报价现场(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交易服务大厅)。

  2、报价文件组成:①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③投标人必须是江苏省环保厅通过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或省内环保系统下属环境监测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④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109项的检测能力(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⑤法人授权委托书;⑥供应商登记表;⑦投标承诺书;⑧报价表;⑨本项目投入人员;⑩服务承诺书;?服务内容(由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自制);?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与管理实施方案。

  报价单位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报价文件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报价文件①-④项复印件加盖公章和⑤-?项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与①-④项原件一并密封装袋。封袋上注明报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书封面右上角应注明正副本,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报价单位参与报价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如不能提供身份证原件的按无效标论处。

  投标单位应将报价文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章印(或签字)后密封,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并在封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3、该采购项目为询价采购,请响应方一次性作出最终报价;评标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在预算价以下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询价函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报价人在报价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600元整以非现金方式(含: 银行汇票、电汇、现金缴款单或银行转账)汇至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帐户(收款单位: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建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3209251901211000005297、行号:314311500304),在递交报价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凭银行单据到交易中心大厅换取保证金收据后方可参加开标。

  5、招标代理费:中标单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金额的1%招标代理费;上述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6、报价后,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单位交纳中标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等验收合格后返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报价单位须在2015年10月13日上午11:00时前以传真(0515-80629996)或现场报名形式与腾讯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参与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并电话确认;未参与报名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确认参与报价后放弃报价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建湖地区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达不到上述报价要求的报价文件作废标论处。

  五、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建湖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叶军

  联系电话:13056143495

  代理机构:盐城腾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阳

  联系电话:0515-80617766

  监管机构:建湖县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515-80618020、80609919

 

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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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盐城腾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建湖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现对建湖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建湖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询价采购;

  2.招标单位:建湖县环境保护局;

  3.采购内容: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

  4.服务时间: 在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交接全部到位且开始监测;

  5.服务地点: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西塘河唐桥、嘎粮河新阳、通榆河上冈三地进行水质监测。

  6.标段划分:一个 资金来源:已落实;

  7.付款方式:每半年服务任务结束后,视服务质量及任务完成情况付款一次(每年合同价的一半)。

  8.预 算:预算价18万元/年,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9.服务期限:三年(本次招标按一年进行报价),合同每年一签;

  三、供应商资质条件:

  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具备: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技术实力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是江苏省环保厅通过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或为省内环保系统下属环境监测站;

  (3)投标人须具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109项的检测能力(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 ;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项目的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人于2015年10月13日下午15: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注明报价项目和报价单位名称后送至报价现场(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交易服务大厅)。

  2、报价文件组成:①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③投标人必须是江苏省环保厅通过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或省内环保系统下属环境监测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④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109项的检测能力(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⑤法人授权委托书;⑥供应商登记表;⑦投标承诺书;⑧报价表;⑨本项目投入人员;⑩服务承诺书;?服务内容(由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自制);?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与管理实施方案。

  报价单位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报价文件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报价文件①-④项复印件加盖公章和⑤-?项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与①-④项原件一并密封装袋。封袋上注明报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书封面右上角应注明正副本,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报价单位参与报价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如不能提供身份证原件的按无效标论处。

  投标单位应将报价文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章印(或签字)后密封,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并在封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3、该采购项目为询价采购,请响应方一次性作出最终报价;评标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在预算价以下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询价函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报价人在报价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600元整以非现金方式(含: 银行汇票、电汇、现金缴款单或银行转账)汇至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帐户(收款单位: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建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3209251901211000005297、行号:314311500304),在递交报价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凭银行单据到交易中心大厅换取保证金收据后方可参加开标。

  5、招标代理费:中标单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金额的1%招标代理费;上述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6、报价后,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单位交纳中标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等验收合格后返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报价单位须在2015年10月13日上午11:00时前以传真(0515-80629996)或现场报名形式与腾讯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参与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并电话确认;未参与报名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确认参与报价后放弃报价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建湖地区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达不到上述报价要求的报价文件作废标论处。

  五、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建湖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叶军

  联系电话:13056143495

  代理机构:盐城腾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阳

  联系电话:0515-80617766

  监管机构:建湖县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515-80618020、80609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