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管理单位:
自《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发布实施以来,各相关单位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科技资源利用率和共享效果出发,积极落实法规精神,做好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工作。根据《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暂行办法》,上海市科委决定对2007年度参与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加盟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的管理单位。
(二)先进个人:直接从事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有关工作的机组工作人员(技术类)和管理人员(管理类)。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积极开展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工作,为做好共享服务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组织保障和条件保障;
2、共享服务工作有效,网上申报的服务量大、服务样品数高、对外服务机时多,服务事例突出。
3、有专门的对外共享服务管理制度和共享服务内部激励措施,贯彻执行效果好。
4、及时在网上更新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基本信息。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平台网上及时记录服务信息的加盟单位。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机组工作人员(技术类)
1)积极开展对外共享服务,业务素质好,所属机组的服务量在平台服务单位机组中排名前列。
2)服务态度好,服务优质高效,获得用户好评,没有不良投诉情况发生。
3)积极向用户宣传平台各项服务,坚持及时向平台提供优质服务案例。
2、共享服务管理人员(管理类)
1)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所管理的单位或部门总体服务量排名前列。
2)热爱科技资源共享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敬业精神和创新精神,组织或参与制定所属单位的共享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效果好。
3)在共享服务的人才队伍建设、宣传推广及培训等方面做出一定的成绩。
三、评选数量
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技术类)10名,先进个人(管理类)5名。
四、评选的程序和要求
(一)市科委负责本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协调和审批。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具体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日常事务。各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做好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
(二)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申报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将材料提交至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由市科委组织评审。
(三)申报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分别填写《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先进集体申报表》和《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1、2)。
五、评选的时间安排
请各管理单位于2008年9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三份送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并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袁琪伟
联系电话:54065102
电子邮件:qwyuan@sgst.cn
特此通知。
附件:
2、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 技术类 管理类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来源于: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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