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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检测标准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订《环境空气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0年9月20日前反馈我部。

  附件1.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检测标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单位名单.doc

  附件2.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检测标准征求意见《环境空气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3.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检测标准征求意见《环境空气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4.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检测标准征求意见《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5.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检测标准征求意见《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6.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检测标准征求意见《水质 钡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7.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检测标准征求意见《水质 钡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8.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检测标准征求意见《水质 应急监测 检测管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9.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检测标准征求意见《水质 应急监测 检测管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来源于:国家环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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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订《环境空气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0年9月20日前反馈我部。

  附件1.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检测标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单位名单.doc

  附件2.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检测标准征求意见《环境空气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3.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检测标准征求意见《环境空气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4.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检测标准征求意见《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5.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检测标准征求意见《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6.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检测标准征求意见《水质 钡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7.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检测标准征求意见《水质 钡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8.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检测标准征求意见《水质 应急监测 检测管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9.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检测标准征求意见《水质 应急监测 检测管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