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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核桃油也中招!塑化剂该如何管控?

导读:近日,有媒体爆出拉图蓝乔(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代理的婴幼儿辅食品牌拉杜蓝乔核桃油存在“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成分残留。消息传出后,妈妈圈一片哗然。

近日,有媒体爆出拉图蓝乔(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代理的婴幼儿辅食品牌La Tourangelle(拉杜蓝乔)核桃油存在“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成分残留。随后,千麦实业通过“La Tourangelle拉杜蓝乔”官方微博发布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显示其委托检测的拉图蓝乔2款不同包装的核桃油产品,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检测结果分别为1.86mg/kg和1.17mg/kg。很明显,其中一个批次产品已超出了国家规定的限值1.5mg/kg。

据悉,拉杜蓝乔在婴儿辅食界很有名,由于声称是婴幼儿高端辅食用油、富含不饱和脂肪酸等卖点,拉杜蓝乔系列油制品成了很多妈妈的选择。因此消息传出后,妈妈圈一片哗然。

邻苯二甲酸酯又称酞酸酯,是邻苯二甲酸形成的酯的统称,又称“塑化剂”,被普遍应用于玩具、食品包装材料、个人护理用品等产品中。目前常见且受关注的邻苯二甲酸酯有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MP)、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O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等。酒鬼酒中超标的是DBP,台湾饮料安全事件中的主角是DEHP,此次核桃油事件的主角同样是DEHP。

塑化剂进入人体的途径有很多,主要包括通过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甚至皮肤进入人体。  其代谢产物主要分布于血液、肝脏、肾脏、胃肠道及脂肪组织。流行病学与毒理学证据均表明,邻苯二甲酸酯对机体健康多个方面均有不良影响,具体表现为生殖发育毒性、胰岛素抵抗、肥胖、神经行为发育异常、哮喘和过敏性疾病等。也有专家指出,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酯是一种人类致癌物质。

 “塑化剂”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在大众视野,短短几年间就曾曝出多起塑化剂事件,严重威胁着人们的健康。因此,各国也出台了各种严苛的法律法规及标准来限制塑化剂的使用。

中国

国家卫生计生委(原卫生部)于2011年6月1日曾紧急发布公告,将塑化剂邻苯二甲酸酯类列为第六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之中,并规定食品、食品添加剂中DEHP、DINP、 DBP最大残留量分别为1.5mg/kg、9.0 mg/kg、0.3 mg/kg。

我国国家标准GB 9685- 2008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规定的可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主要有8种,分别为:DMP、DIBP、DBP、DEHP、DINP、DAP、DIOP和邻苯二甲酸二烯丙酯与丙烯酸乙酯和甲基丙烯酸的共聚合物。而新版的GB 9685-2016《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则删除了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规定可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有四种,即DBP、DEHP、DAP、邻苯二甲酸二烯丙酯与丙烯酸乙酯和甲基丙烯酸的共聚物,并规定在食品接触材料中DBP的最大残留量为0.3mg/kg,DEHP的最大残留量为1.5 mg/kg,DAP及邻苯二甲酸二烯丙酯与丙烯酸乙酯和甲基丙烯酸的共聚物最大残留量则为不得检出。标准还规定生产材料或制品不得用于接触脂肪性食品、酒精含量高于20%的食品和婴幼儿食品。此外,我国《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邻苯二甲酸酯为禁用物质。新颁布的《玩具安全》标准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6种塑化剂列为限用物质,限量要求跟欧盟相同。

另外,国标GB 5009.27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代替了原来的GB/T 21911-2008《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和SN/T 3147-2012《出口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并给出两种检测方法。第一法主要是食品中1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含量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MS)测定方法,规定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定量限为0.3mg/kg,其他15种邻苯二甲酸酯定量限为0.5 mg/kg。与第一法相比,第二法采用外标法并增加了邻苯二甲酸二烯丙酯和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的测定。第二法规定,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的定量限为9.0mg/kg,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定量限为0.3mg/kg,其他16种目标化合物定量限均为0.5mg/kg。

美国

2008年,美国发布的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规定,玩具及儿童护理产品中DEHP、DBP和BBP三类邻苯增塑剂被实施永久禁令,DINP、DIDP和DNOP三类邻苯增塑剂被实施暂时禁令。2017年,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正式通过了关于禁止儿童用品中含有含量超过0.1%的特定邻苯二甲酸酯的最新规定,并将之前增塑剂限制种类由6种增加至8种。

欧盟

欧盟是较早开始对邻苯二甲酸酯毒性进行调研评估并对其使用进行限制的区域。2005年12月通过的强制禁令——第2005/84/EC号指令规定所有玩具或儿童护理用品中DEHP、DBP、及BBP的浓度不得超过0.1%;对可放进口中的玩具及儿童护理塑料中所含的另三种邻苯二甲酸盐(DINP、DIDP及DNOP)进行限制,浓度不得超过0.1%。但2005/84/EC指令没有对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中的使用进行明确规定。欧盟在2007年3月31日的官方刊物上发布的2007/19/EC指令则在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及商品方面对2007/72/EC指令做出了许多修改。

近期正式执行的欧盟RoHS2.0规定所有输欧电子电器产品(除医疗和监控设备)均需满足指令中规定的使用某些有害物质限制的要求。其中,新增四项邻苯二甲酸酯检测要求,包括DEHP、DBP、DIBP和BBP,限值为0.1%。为了应对法规管控需求,中国出口企业将需根据IEC62321-8《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8部分:使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配有热裂解热脱附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测定聚合物中的邻苯二甲酸酯》标准规定检测产品塑化剂的含量。

由于塑化剂在工业上被广泛使用,我们无法完全离开,只能在日常生活中尽量减少塑化剂的暴露风险。未来,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相信各国对塑化剂的管控也将会越来越严。

 

参考文献

国内外增塑剂相关法规比较

塑化剂的毒性及安全标准研究

GB 9685- 2008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5009.27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来源于: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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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爆出拉图蓝乔(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代理的婴幼儿辅食品牌La Tourangelle(拉杜蓝乔)核桃油存在“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成分残留。随后,千麦实业通过“La Tourangelle拉杜蓝乔”官方微博发布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显示其委托检测的拉图蓝乔2款不同包装的核桃油产品,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检测结果分别为1.86mg/kg和1.17mg/kg。很明显,其中一个批次产品已超出了国家规定的限值1.5mg/kg。

据悉,拉杜蓝乔在婴儿辅食界很有名,由于声称是婴幼儿高端辅食用油、富含不饱和脂肪酸等卖点,拉杜蓝乔系列油制品成了很多妈妈的选择。因此消息传出后,妈妈圈一片哗然。

邻苯二甲酸酯又称酞酸酯,是邻苯二甲酸形成的酯的统称,又称“塑化剂”,被普遍应用于玩具、食品包装材料、个人护理用品等产品中。目前常见且受关注的邻苯二甲酸酯有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MP)、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O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等。酒鬼酒中超标的是DBP,台湾饮料安全事件中的主角是DEHP,此次核桃油事件的主角同样是DEHP。

塑化剂进入人体的途径有很多,主要包括通过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甚至皮肤进入人体。  其代谢产物主要分布于血液、肝脏、肾脏、胃肠道及脂肪组织。流行病学与毒理学证据均表明,邻苯二甲酸酯对机体健康多个方面均有不良影响,具体表现为生殖发育毒性、胰岛素抵抗、肥胖、神经行为发育异常、哮喘和过敏性疾病等。也有专家指出,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酯是一种人类致癌物质。

 “塑化剂”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在大众视野,短短几年间就曾曝出多起塑化剂事件,严重威胁着人们的健康。因此,各国也出台了各种严苛的法律法规及标准来限制塑化剂的使用。

中国

国家卫生计生委(原卫生部)于2011年6月1日曾紧急发布公告,将塑化剂邻苯二甲酸酯类列为第六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之中,并规定食品、食品添加剂中DEHP、DINP、 DBP最大残留量分别为1.5mg/kg、9.0 mg/kg、0.3 mg/kg。

我国国家标准GB 9685- 2008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规定的可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主要有8种,分别为:DMP、DIBP、DBP、DEHP、DINP、DAP、DIOP和邻苯二甲酸二烯丙酯与丙烯酸乙酯和甲基丙烯酸的共聚合物。而新版的GB 9685-2016《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则删除了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规定可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有四种,即DBP、DEHP、DAP、邻苯二甲酸二烯丙酯与丙烯酸乙酯和甲基丙烯酸的共聚物,并规定在食品接触材料中DBP的最大残留量为0.3mg/kg,DEHP的最大残留量为1.5 mg/kg,DAP及邻苯二甲酸二烯丙酯与丙烯酸乙酯和甲基丙烯酸的共聚物最大残留量则为不得检出。标准还规定生产材料或制品不得用于接触脂肪性食品、酒精含量高于20%的食品和婴幼儿食品。此外,我国《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邻苯二甲酸酯为禁用物质。新颁布的《玩具安全》标准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6种塑化剂列为限用物质,限量要求跟欧盟相同。

另外,国标GB 5009.27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代替了原来的GB/T 21911-2008《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和SN/T 3147-2012《出口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并给出两种检测方法。第一法主要是食品中1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含量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MS)测定方法,规定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定量限为0.3mg/kg,其他15种邻苯二甲酸酯定量限为0.5 mg/kg。与第一法相比,第二法采用外标法并增加了邻苯二甲酸二烯丙酯和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的测定。第二法规定,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的定量限为9.0mg/kg,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定量限为0.3mg/kg,其他16种目标化合物定量限均为0.5mg/kg。

美国

2008年,美国发布的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规定,玩具及儿童护理产品中DEHP、DBP和BBP三类邻苯增塑剂被实施永久禁令,DINP、DIDP和DNOP三类邻苯增塑剂被实施暂时禁令。2017年,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正式通过了关于禁止儿童用品中含有含量超过0.1%的特定邻苯二甲酸酯的最新规定,并将之前增塑剂限制种类由6种增加至8种。

欧盟

欧盟是较早开始对邻苯二甲酸酯毒性进行调研评估并对其使用进行限制的区域。2005年12月通过的强制禁令——第2005/84/EC号指令规定所有玩具或儿童护理用品中DEHP、DBP、及BBP的浓度不得超过0.1%;对可放进口中的玩具及儿童护理塑料中所含的另三种邻苯二甲酸盐(DINP、DIDP及DNOP)进行限制,浓度不得超过0.1%。但2005/84/EC指令没有对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中的使用进行明确规定。欧盟在2007年3月31日的官方刊物上发布的2007/19/EC指令则在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及商品方面对2007/72/EC指令做出了许多修改。

近期正式执行的欧盟RoHS2.0规定所有输欧电子电器产品(除医疗和监控设备)均需满足指令中规定的使用某些有害物质限制的要求。其中,新增四项邻苯二甲酸酯检测要求,包括DEHP、DBP、DIBP和BBP,限值为0.1%。为了应对法规管控需求,中国出口企业将需根据IEC62321-8《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8部分:使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配有热裂解热脱附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测定聚合物中的邻苯二甲酸酯》标准规定检测产品塑化剂的含量。

由于塑化剂在工业上被广泛使用,我们无法完全离开,只能在日常生活中尽量减少塑化剂的暴露风险。未来,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相信各国对塑化剂的管控也将会越来越严。

 

参考文献

国内外增塑剂相关法规比较

塑化剂的毒性及安全标准研究

GB 9685- 2008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5009.27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