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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技厅发布“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试点方案”

导读:近日,福建省科技厅出台了《2019年度企业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试点方案》,将部分科研设施仪器统一纳入福建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管理服务平台,向社会开放服务进行试点,并予以补助。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内各省对科研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购置科研设仪器的投入也越来越多。但购置科研设施后,其利用率不高、重复建设和购置、科研设施仪器对科技创新的服务和支撑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等问题也慢慢浮出水面。

福建省科技厅发布“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试点方案”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福建省科技厅开启探索企业科研设施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新路子。近日,福建省科技厅出台了《2019年度企业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试点方案》,决定在龙岩市、南平市两地开展试点,将非财政资金建设和购置的企业科研设施仪器统一纳入福建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管理服务平台,向社会开放服务进行试点,省大仪专项经费予以补助。

福建省科技厅计划通过试点围绕提高全社会创新能力,加快企业科研设施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实现资源共享,充分释放服务潜能,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效支撑;力争将区域内各类科研设施仪器整合到省级服务平台向社会开放服务,实现科研设施仪器开放共享制度、标准和机制更加健全,建设布局更加合理,开放水平显著提升,分散、重复、封闭、低效的问题基本解决,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为全省全面推广应用摸索出一条可行的新路子。

方案中限定了科研设施仪器的范围,包括了企业利用全额非财政资金建设或购置科学装置、科学仪器中心、科学仪器服务单元和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进口科研仪器设备根据建账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补助对象为在试点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重点是企业各类(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研究实验基地或创新平台。

此次方案向社会开放服务的科研设施仪器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科研设施仪器原值在50万元以下的单台套补助2万元、50~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单台套补助4万元、100万元以上的单台套补助6万元。补助经费主要用于科研设施仪器运行补助、维修、技术咨询、人员培训和相关人员奖励。

附件:福建省科技厅发布“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试点方案”2019年度企业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试点方案.doc

来源于: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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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内各省对科研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购置科研设仪器的投入也越来越多。但购置科研设施后,其利用率不高、重复建设和购置、科研设施仪器对科技创新的服务和支撑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等问题也慢慢浮出水面。

福建省科技厅发布“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试点方案”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福建省科技厅开启探索企业科研设施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新路子。近日,福建省科技厅出台了《2019年度企业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试点方案》,决定在龙岩市、南平市两地开展试点,将非财政资金建设和购置的企业科研设施仪器统一纳入福建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管理服务平台,向社会开放服务进行试点,省大仪专项经费予以补助。

福建省科技厅计划通过试点围绕提高全社会创新能力,加快企业科研设施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实现资源共享,充分释放服务潜能,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效支撑;力争将区域内各类科研设施仪器整合到省级服务平台向社会开放服务,实现科研设施仪器开放共享制度、标准和机制更加健全,建设布局更加合理,开放水平显著提升,分散、重复、封闭、低效的问题基本解决,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为全省全面推广应用摸索出一条可行的新路子。

方案中限定了科研设施仪器的范围,包括了企业利用全额非财政资金建设或购置科学装置、科学仪器中心、科学仪器服务单元和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进口科研仪器设备根据建账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补助对象为在试点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重点是企业各类(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研究实验基地或创新平台。

此次方案向社会开放服务的科研设施仪器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科研设施仪器原值在50万元以下的单台套补助2万元、50~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单台套补助4万元、100万元以上的单台套补助6万元。补助经费主要用于科研设施仪器运行补助、维修、技术咨询、人员培训和相关人员奖励。

附件:福建省科技厅发布“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试点方案”2019年度企业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试点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