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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等六部门公布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将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

导读:4月1日,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

4月1日,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印发《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印发《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的通知》,公布了《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科技部等六部门公布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将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

据了解,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包括G60国家高速公路和沪苏湖、商合杭高速铁路沿线的上海市松江区,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杭州市、湖州市、嘉兴市、金华市,安徽省合肥市、芜湖市、宣城市9个市(区),总面积7.62万平方公里。

《方案》要求,到2022年,科创走廊建设初显成效。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一体化布局达到较高水平,区域政策制度协同实施机制基本建立,一批改革创新举措集中落地,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掌握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企业显著增加。地区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上市(挂牌)企业数量年均新增1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年均新增3000家左右,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届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每年不少于20万人。

  到2025年,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创走廊。区域政策制度制定实施高效协同,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产业高端人才加快集聚,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形成若干世界级制造业集群,在国内外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明显提升,成为我国重要创新策源地。地区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2%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8%。

产业发展方向方面,《方案》提出,要打造共同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加快培育布局量子信息、类脑芯片、第三代半导体、基因编辑等一批未来产业。

研发基地建设方面,《方案》强调,培育壮大创新主体,推动落实激励企业研发的普惠性政策,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投入主体,支持企业建设应用导向型基础研发机构。加强创新链与产业链跨区域市场化协同合作,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强做大,加快培育壮大以高成长性科创企业为代表的创新集群。设立G60科创走廊科技创新奖,发挥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激励导向作用。此外,《方案》提出,共同建设重大研发平台,加强安徽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支持布局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推进G60脑智科创基地、作物种质创新与保藏基地建设,加快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加强产学研联动,推动跨区域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技术中心鼓励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学家和科研团队设立研发基地。在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创新成果转化领域,探索建立投资多元化、运行市场化的新型研发机构

技术攻关方面,《方案》提出,建立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机制。国家科技计划优先考虑区域内优质科研机构参加。组织实施G60科创走廊重大科技项目,促进央地联动和科技资源跨区域流动,协同攻关重大装备、关键环节,吸引和培养关键人才,形成一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原创性成果,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建设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国际领先的技术集群,共同推进关键核心技术产品国产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在科技资源共享方面,《方案》提出,有效破除制约技术、成果、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引导创新要素有序流动,深化科技创新券跨区域互认互通。加快建设和优化“G60科创云”等一批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通过政府引导与市场运营双轮驱动,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技文献和数据等资源开放共享。建立科技计划项目信息一体化发布和科技成果共享机制,打造统一的科技项目管理平台,建立全球专家资源库。

  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方案》提出,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共建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新型研发机构战略联盟,制定跨区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建立统一的技术交易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创建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和众创空间,大力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人才资源服务园等创新创业平台。定期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科技成果拍卖会、两院院士走进G60等活动,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化。

附件:科技部等六部门公布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将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印发《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的通知.doc


来源于: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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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印发《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印发《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的通知》,公布了《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科技部等六部门公布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将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

据了解,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包括G60国家高速公路和沪苏湖、商合杭高速铁路沿线的上海市松江区,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杭州市、湖州市、嘉兴市、金华市,安徽省合肥市、芜湖市、宣城市9个市(区),总面积7.62万平方公里。

《方案》要求,到2022年,科创走廊建设初显成效。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一体化布局达到较高水平,区域政策制度协同实施机制基本建立,一批改革创新举措集中落地,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掌握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企业显著增加。地区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上市(挂牌)企业数量年均新增1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年均新增3000家左右,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届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每年不少于20万人。

  到2025年,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创走廊。区域政策制度制定实施高效协同,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产业高端人才加快集聚,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形成若干世界级制造业集群,在国内外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明显提升,成为我国重要创新策源地。地区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2%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8%。

产业发展方向方面,《方案》提出,要打造共同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加快培育布局量子信息、类脑芯片、第三代半导体、基因编辑等一批未来产业。

研发基地建设方面,《方案》强调,培育壮大创新主体,推动落实激励企业研发的普惠性政策,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投入主体,支持企业建设应用导向型基础研发机构。加强创新链与产业链跨区域市场化协同合作,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强做大,加快培育壮大以高成长性科创企业为代表的创新集群。设立G60科创走廊科技创新奖,发挥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激励导向作用。此外,《方案》提出,共同建设重大研发平台,加强安徽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支持布局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推进G60脑智科创基地、作物种质创新与保藏基地建设,加快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加强产学研联动,推动跨区域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技术中心鼓励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学家和科研团队设立研发基地。在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创新成果转化领域,探索建立投资多元化、运行市场化的新型研发机构

技术攻关方面,《方案》提出,建立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机制。国家科技计划优先考虑区域内优质科研机构参加。组织实施G60科创走廊重大科技项目,促进央地联动和科技资源跨区域流动,协同攻关重大装备、关键环节,吸引和培养关键人才,形成一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原创性成果,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建设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国际领先的技术集群,共同推进关键核心技术产品国产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在科技资源共享方面,《方案》提出,有效破除制约技术、成果、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引导创新要素有序流动,深化科技创新券跨区域互认互通。加快建设和优化“G60科创云”等一批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通过政府引导与市场运营双轮驱动,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技文献和数据等资源开放共享。建立科技计划项目信息一体化发布和科技成果共享机制,打造统一的科技项目管理平台,建立全球专家资源库。

  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方案》提出,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共建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新型研发机构战略联盟,制定跨区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建立统一的技术交易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创建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和众创空间,大力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人才资源服务园等创新创业平台。定期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科技成果拍卖会、两院院士走进G60等活动,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化。

附件:科技部等六部门公布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将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印发《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