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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佘家镇人民政府390.00万元采购超净工作台

导读:招标信息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超净工作台

    开标时间:null

    预算金额:390.00万元

    采购单位:无棣县佘家镇人民政府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 详细信息

      无棣县佘家镇污水应急处理项目需求公示

      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       状态:预告
      更新时间: 2021-07-22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无棣县佘家镇污水应急处理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保证佘家镇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团结,促进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协调发展,提升城镇生态环境,促进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该项目的建设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该项目覆盖镇域内人口一万余人,生活用水日供水量1200 余吨。目前,佘家镇域内没有污水处理设施,所产生污水多排入地下,造成下渗污染。

      为满足当前佘家镇镇区居民的排污需求,加快城镇发展与配套管网的相配套适应,完善当地污水管网系统,无棣县佘家镇人民政府提出了无棣县佘家镇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工程项目的建设。本项目为无棣县佘家镇污水应急处理项目,预算约为39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该项目为无棣县佘家镇污水应急处理项目,本项目不分包,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约390万元。

      项目建设两处污水处理站,总占地面积1485平方米(约合2.23亩)。 其中西站占地 588㎡,位于佘家镇佘家巷村村南;东站占地 897㎡,位于佘家镇西李村村南综治中心西侧;主要建设集水池、调节池、沉淀池、储泥池等建构筑物,并购置机械格栅风机、回流泵、潜污泵等设备 34 台/套,铺设 DN200PE 污水管线长度为 2000m。

      2.需实现的功能

      满足当前佘家镇镇区居民的排污需求,加快城镇发展与配套管网的相配套适应,完善当地污水管网系统,促进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协调发展,提升城镇生态环境。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同时符合采购人项目需求。

      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达到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除安全隐患,保证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技术规格: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物理特性:所用材料必须满足工程的需要并达到国家有关的规范和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工。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同时符合采购人项目需求。

      8.其它要求

      (1)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 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包括施工人员安全和其他工作人员安全,否则出现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成交单位负责;对于不按规定要求施工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其施工,不听劝阻的,将做罚款处理, 直至停止施工。

      (2)施工现场要设置醒目的符合安全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语、夜间须设警示灯,设置标准及数量需满足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设专人负责值班,作业现场有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3)成交单位应做好场区内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中标人使用任何机械前,须经采购人同意;施工中不得污染周边环境;做好各类设施的维护。任何因施工造成的环境破坏和污染,成交单位都有责任采取措施予以防止和消除。由于成交单位过失、疏忽或未按招标人指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导致需要另外采取环境保护措施,这部分额外工作的费用应由成交单位负担。

      (4)在施工期间或竣工后,注意保护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 工程施工中的余土及垃圾要及时外运,不得在工地存放。工程竣工后,将施工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7月22日起,至2021年7月25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7月2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无棣县佘家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路主任 电话:15065433699

      地址:无棣县佘家镇人民政府驻地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连叶 电话:0543-5029567/18054303800

      地址: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十二路中海城二期商业街7幢102号二楼招标业务部

      发布时间:2021年7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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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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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内容:超净工作台

    开标时间:null

    预算金额:390.00万元

    采购单位:无棣县佘家镇人民政府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 详细信息

      无棣县佘家镇污水应急处理项目需求公示

      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       状态:预告
      更新时间: 2021-07-22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无棣县佘家镇污水应急处理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保证佘家镇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团结,促进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协调发展,提升城镇生态环境,促进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该项目的建设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该项目覆盖镇域内人口一万余人,生活用水日供水量1200 余吨。目前,佘家镇域内没有污水处理设施,所产生污水多排入地下,造成下渗污染。

      为满足当前佘家镇镇区居民的排污需求,加快城镇发展与配套管网的相配套适应,完善当地污水管网系统,无棣县佘家镇人民政府提出了无棣县佘家镇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工程项目的建设。本项目为无棣县佘家镇污水应急处理项目,预算约为39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该项目为无棣县佘家镇污水应急处理项目,本项目不分包,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约390万元。

      项目建设两处污水处理站,总占地面积1485平方米(约合2.23亩)。 其中西站占地 588㎡,位于佘家镇佘家巷村村南;东站占地 897㎡,位于佘家镇西李村村南综治中心西侧;主要建设集水池、调节池、沉淀池、储泥池等建构筑物,并购置机械格栅风机、回流泵、潜污泵等设备 34 台/套,铺设 DN200PE 污水管线长度为 2000m。

      2.需实现的功能

      满足当前佘家镇镇区居民的排污需求,加快城镇发展与配套管网的相配套适应,完善当地污水管网系统,促进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协调发展,提升城镇生态环境。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同时符合采购人项目需求。

      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达到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除安全隐患,保证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技术规格: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物理特性:所用材料必须满足工程的需要并达到国家有关的规范和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工。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同时符合采购人项目需求。

      8.其它要求

      (1)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 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包括施工人员安全和其他工作人员安全,否则出现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成交单位负责;对于不按规定要求施工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其施工,不听劝阻的,将做罚款处理, 直至停止施工。

      (2)施工现场要设置醒目的符合安全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语、夜间须设警示灯,设置标准及数量需满足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设专人负责值班,作业现场有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3)成交单位应做好场区内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中标人使用任何机械前,须经采购人同意;施工中不得污染周边环境;做好各类设施的维护。任何因施工造成的环境破坏和污染,成交单位都有责任采取措施予以防止和消除。由于成交单位过失、疏忽或未按招标人指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导致需要另外采取环境保护措施,这部分额外工作的费用应由成交单位负担。

      (4)在施工期间或竣工后,注意保护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 工程施工中的余土及垃圾要及时外运,不得在工地存放。工程竣工后,将施工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7月22日起,至2021年7月25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7月2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无棣县佘家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路主任 电话:15065433699

      地址:无棣县佘家镇人民政府驻地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连叶 电话:0543-5029567/18054303800

      地址: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十二路中海城二期商业街7幢102号二楼招标业务部

      发布时间: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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