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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万!泉州市计量所2021年度实验室设备及服务采购货物类采购

导读:泉州市计量所实验室设备及服务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1-19 09:00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概况
     受泉州市计量所委托,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50500]QZJL[GK]2021004泉州市计量所2021年度实验室设备及服务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泉州市计量所2021年度实验室设备及服务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1-19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00]QZJL[GK]2021004
      项目名称:泉州市计量所2021年度实验室设备及服务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63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A02120401-电表类计量标准器具 全自动综合测试装置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70000
1-2 A021210-化学计量标准器具 透射式烟度计检定装置 1(套) 1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80000
1-3 A021210-化学计量标准器具 生物安全柜校准装置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00000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交货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A02120402-交流计量标准器具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非车载充电机检定装置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450000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交货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3: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3-1 A02121207-配料秤 20kg M1等级砝码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50000
3-2 A02121206-吊秤 电子吊钩秤无法吗检定装置(研制项目)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400000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交货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4:
合同包预算金额:613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4-1 A02120201-温度计量标准器具 温湿度场自动化测试系统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85000
4-2 A02120201-温度计量标准器具 无线温度验证系统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00000
4-3 A021207-电离辐射计量标准器具 医用乳腺X射线辐射源检定装置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80000
4-4 A021299-其他计量标准器具 无创血压计监护仪检定仪 1(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48000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交货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 描述:投标人针对“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包2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 描述:投标人针对“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包3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 描述:投标人针对“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包4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 描述:投标人针对“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2、3、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2、3、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2、3、4)。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3、4)。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3、4)。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2、3、4)。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2、3、4),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所有合同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2-29 10:552022-01-13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1-19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负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市计量所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288号
         联系方式:15905094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一、二层
        联系方式:059522795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郭女士
        电   话:059522795666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12-29


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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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受泉州市计量所委托,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50500]QZJL[GK]2021004泉州市计量所2021年度实验室设备及服务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泉州市计量所2021年度实验室设备及服务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1-19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00]QZJL[GK]2021004
      项目名称:泉州市计量所2021年度实验室设备及服务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63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A02120401-电表类计量标准器具 全自动综合测试装置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70000
1-2 A021210-化学计量标准器具 透射式烟度计检定装置 1(套) 1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80000
1-3 A021210-化学计量标准器具 生物安全柜校准装置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00000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交货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A02120402-交流计量标准器具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非车载充电机检定装置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450000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交货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3: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3-1 A02121207-配料秤 20kg M1等级砝码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50000
3-2 A02121206-吊秤 电子吊钩秤无法吗检定装置(研制项目)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400000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交货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4:
合同包预算金额:613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4-1 A02120201-温度计量标准器具 温湿度场自动化测试系统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85000
4-2 A02120201-温度计量标准器具 无线温度验证系统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00000
4-3 A021207-电离辐射计量标准器具 医用乳腺X射线辐射源检定装置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80000
4-4 A021299-其他计量标准器具 无创血压计监护仪检定仪 1(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48000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交货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 描述:投标人针对“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包2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 描述:投标人针对“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包3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 描述:投标人针对“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包4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 描述:投标人针对“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2、3、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2、3、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2、3、4)。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3、4)。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3、4)。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2、3、4)。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2、3、4),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所有合同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2-29 10:552022-01-13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1-19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负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市计量所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288号
         联系方式:15905094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一、二层
        联系方式:059522795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郭女士
        电   话:059522795666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