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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新材料首次应用示范目录2021版有哪些变化?

导读:新材料的发现、发明和应用推广与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密不可分。加快发展新材料,对推动技术创新,支撑产业升级,建设制造强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新材料是指新出现的具有优异性能或特殊功能的材料,或是传统材料改进后性能明显提高或产生新功能的材料。新材料的发现、发明和应用推广与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密不可分。加快发展新材料,对推动技术创新,支撑产业升级,建设制造强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基于此,2016年12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以工信部联规〔2016〕454号印发《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该《指南》分产业背景、总体思路、发展方向、重点任务、保障措施5部分。《指南》提出,重点任务是:突破重点应用领域急需的新材料;布局一批前沿新材料;强化新材料产业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加快重点新材料初期市场培育;突破关键工艺与专用装备制约;完善新材料产业标准体系;实施“互联网+”新材料行动;培育优势企业与人才团队;促进新材料产业特色集聚发展。

为贯彻落实《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做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工信部从2017年开始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对于新材料推广应用中存在的特殊风险,保监会会根据目录中的产品提供定制化的新材料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产品。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可申请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

目录按照《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对新材料的划分方法,分为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和前沿新材料三大类,每个大类里面又细分小类。其中,与化工紧密度较高的是先进基础材料中的先进化工材料以及关键战略材料中的高性能纤维和新型能源材料。

2021年12月31日,工信部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同时废止。时隔两年,这次2021版《示范目录》相较于2019版有很大变化。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与2021版材料种类统计

重点新材料首次应用示范目录2021版有哪些变化?

此次2021版目录对重点新材料的分类进行了更多的优化:

1、对先进基础材料大类下的先进钢铁材料按照其应用领域进行了细分,划分为海洋工程用钢、交通装备用钢、能源装备用钢、航空航天用钢、电子信息用钢和其他

2、取消了先进基础材料大类中其它材料的分类,不再细分该部分材料;

3、关键战略材料新增了生物医用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用材料

从两个版本的目录材料种类统计对比可以看出,2019版囊括了331种新材料、而2021版304种材料。相比于2019版,新版目录删除了217种材料名称,保留了114种材料名称,新增了191种材料名称。(注:2019版目录中,“柔性显示盖板用透明聚酰亚胺”出现两次,保留的114中新材料在2021版仅为113种,合计304种)可以看出,本次新版修订变化巨大,新增材料品类占比达63%。

重点新材料首次应用示范目录2021版有哪些变化?

柔性显示盖板用透明聚酰亚胺”重复出现两次

那么这些新增材料品类和删除材料品类主要分布哪里呢?通过对两次版本进行对比发现,

1、先进基础材料新增130种材料,保留68种材料品类,新增品类占比达66%。值得注意的是,先进基础材料下的先进钢铁材料全部替换为新的材料品类,这可能是新版目录变化最大的部分。

2、关键战略材料新增44种材料,保留38种材料品类,新增品类占比达54%。关键战略材料主要部分为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和先进半导体材料和新型显示材料,其中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新增品类占比67%,变化较大,而先进半导体材料和新型显示材料新增品类占比50%。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增的生物医用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用材料共包含4种材料,其中的海藻纤维及应用、微创介入医疗中空纤维管在2019版目录隶属于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

3、前沿新材料新增17种新品类,保留7种材料品类,新增品类占比达71%,变化较大。 

整体来看,先进基础材料下的先进钢铁材料是本次《示范目录》变化最大的部分,不仅明确了分类,更是修改其中全部的材料品类。除此之外,目录种的部分材料品类虽然保留,但其性能要求却修改了,或细化性能要求,或提高性能指标。

更多信息内容请到工信部或点击下方链接下载并查阅目录。

附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pdf_免费下载_其他资料_资料中心_仪器信息网 (instrument.com.cn)

来源于: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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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是指新出现的具有优异性能或特殊功能的材料,或是传统材料改进后性能明显提高或产生新功能的材料。新材料的发现、发明和应用推广与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密不可分。加快发展新材料,对推动技术创新,支撑产业升级,建设制造强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基于此,2016年12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以工信部联规〔2016〕454号印发《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该《指南》分产业背景、总体思路、发展方向、重点任务、保障措施5部分。《指南》提出,重点任务是:突破重点应用领域急需的新材料;布局一批前沿新材料;强化新材料产业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加快重点新材料初期市场培育;突破关键工艺与专用装备制约;完善新材料产业标准体系;实施“互联网+”新材料行动;培育优势企业与人才团队;促进新材料产业特色集聚发展。

为贯彻落实《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做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工信部从2017年开始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对于新材料推广应用中存在的特殊风险,保监会会根据目录中的产品提供定制化的新材料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产品。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可申请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

目录按照《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对新材料的划分方法,分为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和前沿新材料三大类,每个大类里面又细分小类。其中,与化工紧密度较高的是先进基础材料中的先进化工材料以及关键战略材料中的高性能纤维和新型能源材料。

2021年12月31日,工信部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同时废止。时隔两年,这次2021版《示范目录》相较于2019版有很大变化。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与2021版材料种类统计

重点新材料首次应用示范目录2021版有哪些变化?

此次2021版目录对重点新材料的分类进行了更多的优化:

1、对先进基础材料大类下的先进钢铁材料按照其应用领域进行了细分,划分为海洋工程用钢、交通装备用钢、能源装备用钢、航空航天用钢、电子信息用钢和其他

2、取消了先进基础材料大类中其它材料的分类,不再细分该部分材料;

3、关键战略材料新增了生物医用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用材料

从两个版本的目录材料种类统计对比可以看出,2019版囊括了331种新材料、而2021版304种材料。相比于2019版,新版目录删除了217种材料名称,保留了114种材料名称,新增了191种材料名称。(注:2019版目录中,“柔性显示盖板用透明聚酰亚胺”出现两次,保留的114中新材料在2021版仅为113种,合计304种)可以看出,本次新版修订变化巨大,新增材料品类占比达63%。

重点新材料首次应用示范目录2021版有哪些变化?

柔性显示盖板用透明聚酰亚胺”重复出现两次

那么这些新增材料品类和删除材料品类主要分布哪里呢?通过对两次版本进行对比发现,

1、先进基础材料新增130种材料,保留68种材料品类,新增品类占比达66%。值得注意的是,先进基础材料下的先进钢铁材料全部替换为新的材料品类,这可能是新版目录变化最大的部分。

2、关键战略材料新增44种材料,保留38种材料品类,新增品类占比达54%。关键战略材料主要部分为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和先进半导体材料和新型显示材料,其中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新增品类占比67%,变化较大,而先进半导体材料和新型显示材料新增品类占比50%。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增的生物医用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用材料共包含4种材料,其中的海藻纤维及应用、微创介入医疗中空纤维管在2019版目录隶属于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

3、前沿新材料新增17种新品类,保留7种材料品类,新增品类占比达71%,变化较大。 

整体来看,先进基础材料下的先进钢铁材料是本次《示范目录》变化最大的部分,不仅明确了分类,更是修改其中全部的材料品类。除此之外,目录种的部分材料品类虽然保留,但其性能要求却修改了,或细化性能要求,或提高性能指标。

更多信息内容请到工信部或点击下方链接下载并查阅目录。

附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pdf_免费下载_其他资料_资料中心_仪器信息网 (instrument.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