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信息网APP
选仪器、听讲座、看资讯

广西发布“十四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规划 聚焦PM2.5和O3污染协同防控和监测

导读:《规划》提出广西“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需走从 PM2.5治理转为PM2.5和O3协同控制、污染物减排从以SO2和NOX减排为主转为VOCs 和NOX减排、从狠抓末端治理转为源头控制为主的道路。

“十四五”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大力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是实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关键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精准、科学、依法、系统治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近日,广西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到,“十三五”期间共建设了75个县(市)省控监测站点、659个热点网格监测站点。对332家重点排污单位安装了657个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465个视频监控设施。建成608个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点位,监控覆盖面积约7636平方公里。发现,部分城市大气PM2.5仍不能稳定达标,O3污染日益严重,VOCs治理效果不佳,秸秆露天焚烧仍然屡禁不止。

针对以上问题,《规划》提出“十四五”工作总体思路:

广西“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需从PM2.5治理转为PM2.5和O3协同控制,污染物减排从以SO2和NOx减排为主转为VOCs和NOX减排,从狠抓末端治理转为源头控制为主的道路。继续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等“三大”结构,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和臭氧污染攻坚战,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治理攻坚战,提升污染源排放清单、大气环境监测、精细化管理、污染源监控等“四大能力”,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限烧管控工程、扬尘精细化管控工程等“六大工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激励政策等支撑保障,推进重点工程项目,确保广西“十四五”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规划》明确了八大重点任务:

1)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升级;2)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水平;3)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动运输清洁高效提升;4)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VOCs和NOX排放水平;5)深化系统治污,解决环境突出问题;6)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7)深入打好污染攻坚战;8)推进大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推进大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规划》强调了以下内容:

提升大气环境监测预报能力

优化完善县城环境空气监测网络,加强数据联网共享与分析,逐步建设并完善 PM2.5、O3 协同控制监测网、遥感监测等专题站点;在 O3 污染凸显城市开展 VOCs 组分监测;建立工业园区和集群企业 VOCs 组分管理台账,结合走航监测、工业园区和集群周边微站监测,精准识别特征物质;在生产或大量使用 ODS、HFCs 的企业或园区周边开展 ODS 及 HFCs 试点监测;依法加强大气污染环境监测仪器计量监管,确保量值准确可靠;各地级市开展非甲烷总烃监测;初步建立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温室气体、新污染物监测网络,建设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平台;完善空气质量预报监测体系。

提高精细化管理能力

开展 PM2.5 和 O3 协同防控科技攻关,形成 PM2.5 源解析工作机制和技术体系,逐步开展 O3 来源解析工作;建设统一的大气环境管理业务平台,集成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控等环境信息;建立污染减排与空气质量改善的定量快速可视化评估体系;实现按季度调度、分析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与进展的功能,为空气质量管理、污染减排的评估、决策与考核提供支持。

提高污染源监控能力

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和污染排放特点,逐步扩大纳入在线监控的企业范围,地级及以上城市将涉 VOCs 和 NOx 的重点行业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覆盖率不低于工业源 VOCs、NOx 排放量的 70%,逐步实现对所有工业污染源的全覆盖。各设区市要整合执法、监测、行业专家等力量组建专门队伍,针对储罐、装卸、敞开液面、动静密封点、废气收集治理、废气旁路、非正常工况等关键环节,对照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组织开展排查整治,确保 VOCs 稳定达标排放。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国家联网;不具备实施污染物浓度自动监测条件的,应安装能间接反映排放状况的工况监控、用电(用能)监控、视频监控等。加强移动源排放监控能力建设,建立以机动车排放为重点,涵盖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油品储运销等的移动源监测体系。推进污染源监控数据归真,切实发挥监控监管作用。加强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测、热点网格、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的综合运用。

                   专栏 5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项目

提升大气环境监测能力

逐步建设并完善 PM2.5、O3 协同控制监测网、遥感监测等专题站点;建设县级城市城区网格化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监控平台。

加强精细化管理能力

建设大气污染精准监控融合平台、快速响应和处置突发大气生态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平台,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分析能力;完善广西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

提高污染源监控能力

建设大气污染精准监控融合平台、“天地车人”一体化机动车管控平台、大气污染遥感监测平台、大气移动走航监测项目、重点污染源视频在线监控系统、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全面实现对污染源排放情况的实时掌控。

完善执法监管机制

建设机动车“冒黑烟”及尾气超标排放实时监控网络系统、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道路固定水平式机动车排气遥感检测系统柴油车污染防治设备项目、车辆排放路边站、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监控平台,提升多部门联合执法能力;建设秸秆禁烧智能化监管网络体系,实现乡镇政府协同管理。

来源于:仪器信息网

打开APP,掌握第一手行业动态
打赏
点赞

相关会议

更多

热门评论

写评论…
0

“十四五”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大力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是实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关键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精准、科学、依法、系统治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近日,广西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到,“十三五”期间共建设了75个县(市)省控监测站点、659个热点网格监测站点。对332家重点排污单位安装了657个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465个视频监控设施。建成608个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点位,监控覆盖面积约7636平方公里。发现,部分城市大气PM2.5仍不能稳定达标,O3污染日益严重,VOCs治理效果不佳,秸秆露天焚烧仍然屡禁不止。

针对以上问题,《规划》提出“十四五”工作总体思路:

广西“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需从PM2.5治理转为PM2.5和O3协同控制,污染物减排从以SO2和NOx减排为主转为VOCs和NOX减排,从狠抓末端治理转为源头控制为主的道路。继续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等“三大”结构,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和臭氧污染攻坚战,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治理攻坚战,提升污染源排放清单、大气环境监测、精细化管理、污染源监控等“四大能力”,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限烧管控工程、扬尘精细化管控工程等“六大工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激励政策等支撑保障,推进重点工程项目,确保广西“十四五”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规划》明确了八大重点任务:

1)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升级;2)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水平;3)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动运输清洁高效提升;4)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VOCs和NOX排放水平;5)深化系统治污,解决环境突出问题;6)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7)深入打好污染攻坚战;8)推进大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推进大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规划》强调了以下内容:

提升大气环境监测预报能力

优化完善县城环境空气监测网络,加强数据联网共享与分析,逐步建设并完善 PM2.5、O3 协同控制监测网、遥感监测等专题站点;在 O3 污染凸显城市开展 VOCs 组分监测;建立工业园区和集群企业 VOCs 组分管理台账,结合走航监测、工业园区和集群周边微站监测,精准识别特征物质;在生产或大量使用 ODS、HFCs 的企业或园区周边开展 ODS 及 HFCs 试点监测;依法加强大气污染环境监测仪器计量监管,确保量值准确可靠;各地级市开展非甲烷总烃监测;初步建立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温室气体、新污染物监测网络,建设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平台;完善空气质量预报监测体系。

提高精细化管理能力

开展 PM2.5 和 O3 协同防控科技攻关,形成 PM2.5 源解析工作机制和技术体系,逐步开展 O3 来源解析工作;建设统一的大气环境管理业务平台,集成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控等环境信息;建立污染减排与空气质量改善的定量快速可视化评估体系;实现按季度调度、分析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与进展的功能,为空气质量管理、污染减排的评估、决策与考核提供支持。

提高污染源监控能力

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和污染排放特点,逐步扩大纳入在线监控的企业范围,地级及以上城市将涉 VOCs 和 NOx 的重点行业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覆盖率不低于工业源 VOCs、NOx 排放量的 70%,逐步实现对所有工业污染源的全覆盖。各设区市要整合执法、监测、行业专家等力量组建专门队伍,针对储罐、装卸、敞开液面、动静密封点、废气收集治理、废气旁路、非正常工况等关键环节,对照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组织开展排查整治,确保 VOCs 稳定达标排放。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国家联网;不具备实施污染物浓度自动监测条件的,应安装能间接反映排放状况的工况监控、用电(用能)监控、视频监控等。加强移动源排放监控能力建设,建立以机动车排放为重点,涵盖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油品储运销等的移动源监测体系。推进污染源监控数据归真,切实发挥监控监管作用。加强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测、热点网格、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的综合运用。

                   专栏 5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项目

提升大气环境监测能力

逐步建设并完善 PM2.5、O3 协同控制监测网、遥感监测等专题站点;建设县级城市城区网格化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监控平台。

加强精细化管理能力

建设大气污染精准监控融合平台、快速响应和处置突发大气生态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平台,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分析能力;完善广西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

提高污染源监控能力

建设大气污染精准监控融合平台、“天地车人”一体化机动车管控平台、大气污染遥感监测平台、大气移动走航监测项目、重点污染源视频在线监控系统、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全面实现对污染源排放情况的实时掌控。

完善执法监管机制

建设机动车“冒黑烟”及尾气超标排放实时监控网络系统、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道路固定水平式机动车排气遥感检测系统柴油车污染防治设备项目、车辆排放路边站、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监控平台,提升多部门联合执法能力;建设秸秆禁烧智能化监管网络体系,实现乡镇政府协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