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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发函征集第三次土壤普查省级技术专家

导读:​为切实加强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技术支撑,充分发挥湖北省土壤普查领域人才优势,经研究,湖北省拟组建第三次土壤普查省级技术专家组。近日,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征集第三次土壤普查省级技术专家的函。

为切实加强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普查)技术支撑,充分发挥湖北省土壤普查领域人才优势,经研究,湖北省拟组建第三次土壤普查省级技术专家组。近日,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征集第三次土壤普查省级技术专家的函,征集事项及要求如下:

一、专家工作职责

(一)负责土壤普查技术方法及重要技术问题的指导与研究;

(二)参与制定土壤普查实施方案、技术细则、操作规范等;

(三)在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三普办)组织下,开展土壤普查外业调查、内业化验、数据建库与数字制图等方面技术指导、咨询、培训和考核;

(四)参与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协助完成省级成果汇总、专题报告质量审核;

(五)参加省三普办组织的调研、督导、检查、评价等工作;

(六)承担省三普办组织的相关活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专家推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责任心强,廉洁自律。

(二)具有丰富的土壤普查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土壤地理、土壤调查与制图、土壤农化、土壤分析测试、土壤信息技术、土壤质量、土壤资源农业利用等方面具备省级以上权威能力。原则上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别优秀者可放宽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身体健康,自愿参加,能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入库专家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四)既往无不良记录。

此外,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要求单位推荐,实行个人申请、部门推荐相结合方式。由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按照上述要求,组织筛选、核实、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省级科研院校、省属主要技术单位原则上推荐不超过8名,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分别推荐1-2名专家,形成全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省级技术专家组。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和有意向单位须于2022年5月30日前申报。

来源于: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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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普查)技术支撑,充分发挥湖北省土壤普查领域人才优势,经研究,湖北省拟组建第三次土壤普查省级技术专家组。近日,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征集第三次土壤普查省级技术专家的函,征集事项及要求如下:

一、专家工作职责

(一)负责土壤普查技术方法及重要技术问题的指导与研究;

(二)参与制定土壤普查实施方案、技术细则、操作规范等;

(三)在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三普办)组织下,开展土壤普查外业调查、内业化验、数据建库与数字制图等方面技术指导、咨询、培训和考核;

(四)参与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协助完成省级成果汇总、专题报告质量审核;

(五)参加省三普办组织的调研、督导、检查、评价等工作;

(六)承担省三普办组织的相关活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专家推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责任心强,廉洁自律。

(二)具有丰富的土壤普查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土壤地理、土壤调查与制图、土壤农化、土壤分析测试、土壤信息技术、土壤质量、土壤资源农业利用等方面具备省级以上权威能力。原则上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别优秀者可放宽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身体健康,自愿参加,能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入库专家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四)既往无不良记录。

此外,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要求单位推荐,实行个人申请、部门推荐相结合方式。由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按照上述要求,组织筛选、核实、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省级科研院校、省属主要技术单位原则上推荐不超过8名,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分别推荐1-2名专家,形成全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省级技术专家组。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和有意向单位须于2022年5月30日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