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阅读更多话题内容
导读:《通知》提出要准确把握普查工作要求,认真对照国家明确的普查对象与内容、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抓紧组织开展普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要求和全国土壤普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要准确把握普查工作要求,认真对照国家明确的普查对象与内容、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抓紧组织开展普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按照“2022年开展试点、2023—2024年全面开展、2025年完成总结报告”的总体进度安排,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合理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分工。
(二)强化技术服务支撑。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组织专家、科研人员为普查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有计划地开展技术培训、业务练兵,提高土壤普查人员队伍专业素养,确保普查工作符合“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要求。
(三)严格普查质量控制。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按要求报送普查数据。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
(四)抓好试点和盐碱地普查。沈阳苏家屯区、大连瓦房店市2个试点地区普查工作任务以及全省盐碱地普查工作要按照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的要求,统筹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积极创新工作机制,为全省普查工作提供经验。
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王明玉 副省长
副组长:孙繁柏 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 健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刘兴伟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成 员:王 鹏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 枫 省财政厅副厅长
吕雪峰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王福东 省水利厅副厅长
冀登义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江永平 省统计局副局长
姜生伟 省林草局副局长
马越红 中科院沈阳分院副院长
孙占祥 省农科院副院长
马殿荣 沈阳农业大学副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冀登义兼任。
来源于:辽宁省人民政府
热门评论
最新资讯
厂商动态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