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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生态环境局184.12万元采购VOC检测仪

导读:招标信息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VOC检测仪

    开标时间:2023-03-07 09:30

    预算金额:184.12万元

    采购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 详细信息

      济宁市挥发性有机物与臭氧差异化管控试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2-13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济宁市挥发性有机物与臭氧差异化管控试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2月13日16时14分
      济宁市挥发性有机物与臭氧差异化管控试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济宁市挥发性有机物与臭氧差异化管控试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及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JiNing)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3-07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800000202202000951
      项目名称:济宁市挥发性有机物与臭氧差异化管控试点项目
      预算金额:184.12万元
      最高限价:184.12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济宁市挥发性有机物与臭氧差异化管控试点项目 1 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184.120000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4、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6.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6.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7、除单一来源采购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山东”查询);9、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总公司与所有分公司之间,只允许一家投标。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个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报价;1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2月13日16时11分至2023年3月6日12时0分,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及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JiNing)
      3.方式:响应后下载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3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3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网济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远程开标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E区(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0537-2286961(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中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县(区)阜桥街道鲁西大厦号11-01
      联系方式:13562799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雯
      联系人电话:13562799229

来源于: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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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VOC检测仪

    开标时间:2023-03-07 09:30

    预算金额:184.12万元

    采购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 详细信息

      济宁市挥发性有机物与臭氧差异化管控试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2-13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济宁市挥发性有机物与臭氧差异化管控试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2月13日16时14分
      济宁市挥发性有机物与臭氧差异化管控试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济宁市挥发性有机物与臭氧差异化管控试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及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JiNing)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3-07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800000202202000951
      项目名称:济宁市挥发性有机物与臭氧差异化管控试点项目
      预算金额:184.12万元
      最高限价:184.12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济宁市挥发性有机物与臭氧差异化管控试点项目 1 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184.120000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4、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6.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6.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7、除单一来源采购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山东”查询);9、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总公司与所有分公司之间,只允许一家投标。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个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报价;1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2月13日16时11分至2023年3月6日12时0分,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及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JiNing)
      3.方式:响应后下载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3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3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网济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远程开标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E区(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0537-2286961(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中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县(区)阜桥街道鲁西大厦号11-01
      联系方式:13562799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雯
      联系人电话:13562799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