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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中国颗粒学会颗粒学奖推荐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导读:本奖励面向中国颗粒学会全体会员,申报者需要提供具有推荐资格的团体或个人的推荐书,并填报中国颗粒学会各奖项申报书及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方可申报本学会奖励。

全体会员及相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我国颗粒学及其相关领域科学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推动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根据《中国颗粒学会颗粒学奖章程》,决定开展 2023 年度中国颗粒学会颗粒学奖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本次奖励申报范围包括“中国颗粒学会科学技术奖”和“中国颗粒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学会奖励章程和各奖项管理办法参见附件 1。

1.“中国颗粒学会科学技术奖”包括“中国颗粒学会自然科学奖”、“中国颗粒学会技术发明奖”,和“中国颗粒学会科技进步奖”,以奖励在颗粒学及其相关领域的基础研究、技术发明和科技攻关中做出的突出成果的团体或个人,各奖项分别设一、二等奖。

2.“中国颗粒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励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颗粒学及其相关领域的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中取得突出进展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奖项不设等级

二、申报须知

本奖励面向中国颗粒学会全体会员,申报者需要提供具有推荐资格的团体或个人的推荐书,并填报中国颗粒学会各奖项申报书及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方可申报本学会奖励。文件模板及电报说明详见申报系统。

1、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3月 13日08:00起-2023年5月15日15:00止

注意:此时间范围包含审核与材料报送,报送以邮戳日期为准,务必在申报页面,明确流程节点预留安排好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方式:通过学会官网奖励系统(http://www.csp.org.cn/rewards/activity.php)进行线上申报,审核通过后,报送纸质材料。

3、具有推荐资格的团体或个人包括:

1)学会所属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组;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颗粒学会;

3)与颗粒学相关的学会/协会等;

4)学会团体会员单位;

5)颗粒学及相关专业领域两院院士;

6)学会理事;

7)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8)本奖励历届获奖者。

4、下列科技成果不予受理

1)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且未脱密的项目;

2) 已获得国家奖、省部级奖及其它社会奖励的项目;

3)存在知识产权归属及完成单位、完成人争议的项目;

5、科学技术奖需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简介、所有完成人及完成单位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申报。

6、中国颗粒学会鼓励以发表在国内期刊的论文或国内出版的专著列为代表性论文专著。

三、申报咨询

联 系 人: 杨老师

电话/传真:010-82544962

Email:klxhjl@ipe.ac.cn

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街1号过程大厦 100190

关于2023年中国颗粒学会颗粒学奖推荐和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zip

中国颗粒学会奖励办

2023年03月10日

来源于:中国颗粒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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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会员及相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我国颗粒学及其相关领域科学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推动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根据《中国颗粒学会颗粒学奖章程》,决定开展 2023 年度中国颗粒学会颗粒学奖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本次奖励申报范围包括“中国颗粒学会科学技术奖”和“中国颗粒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学会奖励章程和各奖项管理办法参见附件 1。

1.“中国颗粒学会科学技术奖”包括“中国颗粒学会自然科学奖”、“中国颗粒学会技术发明奖”,和“中国颗粒学会科技进步奖”,以奖励在颗粒学及其相关领域的基础研究、技术发明和科技攻关中做出的突出成果的团体或个人,各奖项分别设一、二等奖。

2.“中国颗粒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励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颗粒学及其相关领域的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中取得突出进展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奖项不设等级

二、申报须知

本奖励面向中国颗粒学会全体会员,申报者需要提供具有推荐资格的团体或个人的推荐书,并填报中国颗粒学会各奖项申报书及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方可申报本学会奖励。文件模板及电报说明详见申报系统。

1、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3月 13日08:00起-2023年5月15日15:00止

注意:此时间范围包含审核与材料报送,报送以邮戳日期为准,务必在申报页面,明确流程节点预留安排好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方式:通过学会官网奖励系统(http://www.csp.org.cn/rewards/activity.php)进行线上申报,审核通过后,报送纸质材料。

3、具有推荐资格的团体或个人包括:

1)学会所属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组;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颗粒学会;

3)与颗粒学相关的学会/协会等;

4)学会团体会员单位;

5)颗粒学及相关专业领域两院院士;

6)学会理事;

7)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8)本奖励历届获奖者。

4、下列科技成果不予受理

1)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且未脱密的项目;

2) 已获得国家奖、省部级奖及其它社会奖励的项目;

3)存在知识产权归属及完成单位、完成人争议的项目;

5、科学技术奖需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简介、所有完成人及完成单位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申报。

6、中国颗粒学会鼓励以发表在国内期刊的论文或国内出版的专著列为代表性论文专著。

三、申报咨询

联 系 人: 杨老师

电话/传真:010-82544962

Email:klxhjl@ipe.ac.cn

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街1号过程大厦 100190

关于2023年中国颗粒学会颗粒学奖推荐和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zip

中国颗粒学会奖励办

2023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