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请标准起草单位严把标准质量,广泛听取意见,按计划递交标准征求意见稿。如有单位或者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门市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试行)》(江质协〔2019〕15号)规定,经研究,《可生物降解胶带重金属与特定物质含量》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并予以公告。
请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江门市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加强组织协调,严把质量关,确保本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人:聂志乐
电话:0750-3286058
邮箱:404542885@qq.com
江门市质量检验协会
2023年05月05日
来源于:江门市质量检验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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