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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发布《加氢站验收与安全运营 评价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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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3年12月4日,张家口市发布地方标准《DB1307/T 440-2023 加氢站验收与安全运营 评价导则》,计划于2024年1月4日实施。这是我国第一个地市级发布的加氢站标准。

2023年12月4日,张家口市发布地方标准DB1307/T 440-2023 加氢站验收与安全运营 评价导则》,计划于2024年1月4日实施。这是我国第一个地市级发布的加氢站标准。

标准规定了加氢站竣工验收与安全运营评价的评价基本要求、评价程序、评价内容、竣工验收综合评价、安全运营综合评价、评价报告,适用于加氢站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评价及加氢站运营期内的安全运营评价。

标准规定新建加氢站竣工后,加氢站建设单位应当委托专业评价机构开展加氢站竣工验收评价。加氢站首次投入运营或加氢站运行期间每2年,加氢站运营单位应当委托专业评价机构开展一次加氢站安全运营评价。

标准规定评价的主要任务是由受托评价机构根据评价目标,通过对现场设施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安全运营管理等单项进行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并列明问题隐患、整改意见和完善管理的措施,指导单位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按照本文件向委托单位提交《竣工验收评价报告》或《安全运营评价报告》。


来源于: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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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4日,张家口市发布地方标准DB1307/T 440-2023 加氢站验收与安全运营 评价导则》,计划于2024年1月4日实施。这是我国第一个地市级发布的加氢站标准。

标准规定了加氢站竣工验收与安全运营评价的评价基本要求、评价程序、评价内容、竣工验收综合评价、安全运营综合评价、评价报告,适用于加氢站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评价及加氢站运营期内的安全运营评价。

标准规定新建加氢站竣工后,加氢站建设单位应当委托专业评价机构开展加氢站竣工验收评价。加氢站首次投入运营或加氢站运行期间每2年,加氢站运营单位应当委托专业评价机构开展一次加氢站安全运营评价。

标准规定评价的主要任务是由受托评价机构根据评价目标,通过对现场设施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安全运营管理等单项进行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并列明问题隐患、整改意见和完善管理的措施,指导单位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按照本文件向委托单位提交《竣工验收评价报告》或《安全运营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