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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 点击0次
导读:江西省地方标准《污染源水质自动采样系统技术规范》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江西省范围内污染源水质自动采样系统建设、验收、运行及水样有效判别的推荐性地方标准。
近日,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江西省地方标准《污染源水质自动采样系统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标准)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江西省范围内污染源水质自动采样系统建设、验收、运行及水样有效判别的推荐性地方标准。
据悉,该标准于2023年9月18日发布。该标准规定了污染源水质自动采样系统的组成、建设、功能、性能调试、试运行、验收、运行、技术指标抽检、水样有效性判别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污染源水质自动采样系统的建设、验收、运行及水样有效性判别。该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我省污染源水质自动监测工作,便于排污单位从源头上对自动监测数据质量进行把控,对排污单位自证达标排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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