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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征集这一领域技术委员会专家

导读:国家认监委近日发出通知,征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技术委员会专家,各单位可于2024年3月8日前报送专家推荐表,每单位推荐专家不超过3人,详情如下:

国家认监委近日发出通知,征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技术委员会专家,各单位可于2024年3月8日前报送专家推荐表,每单位推荐专家不超过3人,详情如下:


认秘函〔2024〕6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1号)关于组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的要求,经商生态环境部,现公开征集技术委员会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家推荐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标准化技术组织、科研院所、行业组织、审定与核查相关技术机构、项目业主等。

二、推荐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严谨客观的原则,积极推荐技术专家,每单位推荐专家不超过3人。推荐的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修养;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高等教育经历,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职位/职务;

3.具备5年以上从事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审定与核查相关科研或技术经历,或参与过相关法规、标准、规则、方法学等制修订工作;

4.熟悉有关行业现状、相关审定与核查制度、技术机构资源配置与分布等情况,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请填写《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技术委员会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3月8日前报送纸质和电子版专家推荐表(纸质版本通过邮寄方式报送,电子版本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书伟  廖少冕

电  话:010-82260745  82262719

邮  箱:xfprzc@samr.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邮编100088


附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技术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

2024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技术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推荐单位:

国家认监委征集这一领域技术委员会专家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技术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来源于:国家认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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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近日发出通知,征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技术委员会专家,各单位可于2024年3月8日前报送专家推荐表,每单位推荐专家不超过3人,详情如下:


认秘函〔2024〕6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1号)关于组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的要求,经商生态环境部,现公开征集技术委员会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家推荐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标准化技术组织、科研院所、行业组织、审定与核查相关技术机构、项目业主等。

二、推荐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严谨客观的原则,积极推荐技术专家,每单位推荐专家不超过3人。推荐的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修养;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高等教育经历,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职位/职务;

3.具备5年以上从事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审定与核查相关科研或技术经历,或参与过相关法规、标准、规则、方法学等制修订工作;

4.熟悉有关行业现状、相关审定与核查制度、技术机构资源配置与分布等情况,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请填写《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技术委员会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3月8日前报送纸质和电子版专家推荐表(纸质版本通过邮寄方式报送,电子版本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书伟  廖少冕

电  话:010-82260745  82262719

邮  箱:xfprzc@samr.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邮编100088


附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技术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

2024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技术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推荐单位:

国家认监委征集这一领域技术委员会专家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技术委员会专家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