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第三期NTC 培训教师和考评教师辅导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人员:
为推动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与考核工作的实施,配合NTC 培训与考核工作的开展,全国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委员会秘书处决定于2011 年11 月20-23 日在北京上园饭店举办NTC 第三期师资考核辅导班。辅导技术详见附件1,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人员申请资格及要求:
1、申请培训教师的人员需满足《培训教师资质认定与管理规定》中对培训教师的资格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相关技术领域工作十年以上);
2、 申请考评教师的人员需满足《考评教师资质认定与管理规定》中对考评教师的资格要求(培训教师签注技术、从事申请考评技术相关仪器设备操作实际工作3 年以上);
3、申请培训教师和考评教师的人员需要完整填写《NTC 教师申请表》(附件3)和《NTC辅导班报名表》(见附件1)),需提前Email 或传真到NTC 秘书处;
4、申请参加NTC 培训教师辅导的人员应在参加辅导前认真学习NTC 技术大纲,并提前制作NTC 技术试讲PPT,于报到前提交到NTC 秘书处(NTC 技术大纲可从中国分析检测培训网(http://www.analysis-training.org.cn)下载)。
5、 申请参加NTC 考评教师辅导的人员应在参加辅导前认真学习NTC 技术实操考核方案,并提前制作NTC 技术模拟考核方案PPT,于报到前提交到NTC 秘书处(NTC 技术现场考核实操方案可从中国分析检测培训网(http://www.analysis-training.org.cn)下载)。
二、辅导班内容:
★ 培训教师辅导班
1、NTC 背景介绍、NTC 培训教师要求及规范、NTC 各项技术培训与考核大纲辅导;
2、笔试(每项技术2 小时);
3、试讲+面试(15 分钟/人,试讲PPT 需提前准备)。
★ 考评教师辅导班
1、 NTC 技术考核要求及考核方法;
2、 NTC 考核基地管理要求与考核实施办法;
3、 NTC 技术考核内容;
4、 NTC 技术实操考核方案辅导;
5、 面试+模拟实操考核(15-20 分钟/人)。
三、辅导班日程安排:
详见辅导班第二轮通知。
四、考核方式及内容:
培训教师考核采取开卷考试与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时间2 小时,试讲与面试时间15 分钟/人,学员可在试讲题目中任选一道题目进行试讲(参考附件4,或参考技术考核大纲自行选题);考评教师须根据所申报的NTC 技术实操考核方案,讲解实操考核过程。申请人员根据相关技术实操考核方案提前做好准备。
五、递交材料:
报名学员需根据所参加辅导的NTC 技术,在网上下载《NTC 教师申请表》,并于报到时提交纸质版申请表及2 张彩色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明、职称证明、出版或发表的相关专业文章。对于已取得NTC 培训教师资质认定证书的人员,报到时需将原证书递交NTC 秘书处,于本次考核合格后另行签注新技术。
六、费用:
培训教师:会议费800 元/人(含资料费、辅导费);考核费200 元/项技术
考评教师:会议费800 元/人(含资料费、辅导费);考核费200 元/项技术;
注: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七、具体事宜详见中国分析检测培训网(http://www.analysis-training.org.cn)
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寅彦、唐凌天、张勇健
联系电话:010-62185309,010-62188310 传 真:010-62181163
E-mail: ntc@analysis.org.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 号14 信箱 邮编:100081
附件5 NTC介绍.pdf
全国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委员会 秘书处
2011 年11 月4 日
来源于: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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