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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新安中学735.00万元采购二氧化硫,食品安全检测

导读:招标信息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二氧化硫,食品安全检测

    开标时间:2024-09-09 09:30

    预算金额:735.00万元

    采购单位:化州市新安中学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茂名政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 详细信息

      化州市新安中学学生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8-1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化州市新安中学学生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化州市新安中学
      行政区域 化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18日 16:2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18日至2024年08月3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化州市鉴江开发区鉴江西三路雄伟商务大厦20楼02室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09:30
      开标地点 化州市鉴江开发区鉴江西三路雄伟商务大厦20楼02室
      预算金额 ¥73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3828652425
      采购单位 化州市新安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化州市新安镇新安中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何先生13828652425
      代理机构名称 茂名政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化州市鉴江开发区鉴江西三路雄伟商务大厦20楼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工0668-7362848

      项目概况 化州市新安中学学生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化州市鉴江开发区鉴江西三路雄伟商务大厦20楼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MZW-2024-A001

      项目名称:化州市新安中学学生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方式:折扣率(%)。 (2)折扣率:50%≤100%。 (3)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4)供应商在填报折扣率时,应根据自身的成本核算情况,充分考虑市场价格的波动风险。一经响应,即认为已充分考虑有关风险,愿意承担因这些风险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放弃该损失的求偿权。成交折扣率在合同期内不得调整。

      2

      退(换)货响应时间要求

      服务期内出现退货、换货的情况,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确保食材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以快捷便利的方式尽快处理,不能耽误学生用餐的需求。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技术需求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总体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清楚,本项目为年度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用餐需要,自由选择配送食材的品种、数量,按实际配送数额结算,采购人无法预计单次采购数量和金额,请各供应商根据自身经验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物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招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3)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4)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物品的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均有食品检测报告。

      (5)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运输及检测费用。

      (6)由于食材卫生的特殊性,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遵守食材质量安全监督的各项规定。

      (7)成交供应商必须明确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人,须在中选服务期间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以成交供应商名义投保)。

      (8)保证食材有合法来源渠道,在食材货物安全、保质、保量的情况下,食材合法来源率达100%。

      (9)有能满足项目需求的食材存储能力和完善的食材进货查验流程。

      (10)采购人如需临时采购食材,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供货配送。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供货配送,成交供应商可就近委托其他供应商负责供货配送,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先行垫付,计算在月结费用内。

      (11)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供应物品,应严格按采购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提前向采购人提出申请,获得允许后方可变更。

      (12)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具合法的有效的发票。

      (1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就实施转包或分包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4)如因成交供应商所送货物造成食物中毒等事故,立即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

      2

      具体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每月的实际发生数确定,按实结算。具体内容及需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品种:

      (1)鱼类:

      鲈鱼、大鲢鱼、鲫鱼、鲩鱼、虾、鳊鱼、魽鱼、边鱼、黄骨鱼、生鱼等。

      (2)鲜肉类:

      猪肉(含内脏和骨)、牛肉、牛腩、羊肉等。

      (3)三鸟、禽蛋类

      鸡、鹅、鸭、鸡蛋、皮蛋、咸蛋等。

      (4)蔬菜类:

      豆角、平菇、番薯叶、紫茄瓜、杏鲍菇、丝瓜、莴笋、鲜冬菇、小白菜、冬瓜、香干、大白菜、凉瓜、老豆腐、包菜、佛手瓜、白豆腐、油麦菜、西红柿、油腐、沙葛、香芋、水鬼重、菜心、红萝卜、酸豆角、生菜、白萝卜、马蹄、包芥菜、西芹、酸菜、芥菜仔、云南小瓜、红椒、大韭菜、莲藕、洋葱、小韭菜、蒜心、大肉姜、韭王、菜花、葱、蒲瓜、土豆、大蒜苗、节瓜、兰豆、芫茜、水瓜、西兰花、指天椒、紫苏、青瓜、青椒、淮山、南瓜、红椒、芋头仔、鲜笋、甜玉米、芥兰、苦笋、糯玉米、红葱头、番薯等。

      (5)水果类:

      苹果、香蕉、红提、火龙果、香梨、红圣女果、雪梨、番石榴、粉蕉、蜜柚、黑美人西瓜、橘子、四会砂糖橘、皇帝柑、甜橙等。

      (6)粮油类:

      大米、调和油、花生油等。

      (7)包点粉面类:

      河粉、饺子、艾糍、猪肠粉、云吞、粉角、桂林米粉、叉烧包、萝卜糕、全蛋面、生肉包、馒头、米粉、奶黄包、汤圆、锅仔粉、豆沙包、咸肉粽、陈村粉、核桃包、糯米鸡、豆仔糍等。

      (8)调味品、配料:

      面粉、糯米粉、生粉、白糖、蚝油、豆豉、幼沙糖、南乳、胡椒粉、红糖、腐乳、橄榄菜、黑糖、海鲜酱、十三香、9度米醋、柱侯酱、火锅料、糯米甜醋、黄豆酱、花椒油、陈醋、叉烧酱、花生酱、大红浙醋、xo酱、辣椒酱、甜醋、芝麻油、喼汁、醋精、黑胡椒汁、卤水汁、幼味精、头曲 52 度、盐焗鸡粉、白醋、双蒸酒、榨菜、生抽、料酒、鸡粉、老抽、浓缩鸡汁、海水自然晶盐、低钠加碘盐、自然晶盐、精选海盐等。

      (9)干货类:

      冬菇、花椒、五指毛桃、木耳、黄豆、雪耳、花菇、白芝麻、霸王花、干茶树菇、梅菜干、紫菜、干冬菇、咸鱼、红枣、干花菇、红豆、花生米、干猴头菇、绿豆、支竹、干黑木耳、眉豆、腊肉、豆角干、黑豆、腊肠、菜干、赤小豆、蜜枣、淡菜仔、花豆、杞子、干蚝豉、干虾米、黑芝麻等。

      3

      食材质量标准

      (1)成交供应商配送给采购人的各类粮油、副食品、包点等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卫生的标准,符合营养健康的标准要求,避免提供高盐、高油及高糖的食材,确保食材新鲜卫生、品种多样、营养均衡。食材必须按《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提供SC认证,如果成交供应商供给采购人的各类粮油、副食品、包点等食材给采购人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卫生部门鉴定,确定是成交供应商的责任,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注:因厨房工作人员在加工过程中不洁带病菌或厨师配菜不当导致食物相冲中毒除外)。

      (2)采购人不接受转基因食材。主要食材具体质量要求如下:

      1)肉类以新鲜肉为主(为当天正规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肉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动物检验、检疫标准,每批肉类必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检验合格证、分割销售凭据。

      2)蔬菜类和水果类所供物品必须为正规厂家的产品,必须是优质货品,卫生质量指标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和水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和水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

      3)大米质量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油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

      4)副食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明确的产地、生产商、生产日期、生产地址、有效期、规格型号,产品符合质检要求。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假货一经发现,成交供应商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

      5)副食品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

      (3)成交供应商需有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从而保障食品的卫生、安全。

      4

      产品价格要求

      货品价格以《茂名市人民政府-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的茂名市农产品价格信息网(http://www.maoming.gov.cn/xxgkml/fgj/)价格为基准;如果该食材在官网没有报价的,按交货当天化州农贸市场公告的零售价格为基准单价;如果该食材在化州农贸市场公告没有报价的,由采购人及中标人协商询价确定。协商询价的方式为:由采购人及中标人每月5日到市场询价,以三天的零售价平均值作为当月该食材的基准单价。中标人须每天向采购人提供货物食材价目表,作为当月价格的参考。

      5

      配送要求

      (1)采购人须提前一周下菜单给成交供应商。

      (2)确定需求物料的具体数量、配送地点、时间。成交供应商送到采购人所在地饭堂,并与采购人人员进行现场交接、验收、签单等事项,成交供应商除不可抗力,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

      用。

      (3)成交供应商需配备满足本项目食材配送需求的车辆,包括封闭式食材专用运输车辆,车辆必须保持清洁卫生,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车辆每次运输食材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也应注意保持清洁,运输后进行清洗,防止食材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并且能规划出迅速且合理的配送路线将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4)所有散装食材、肉类应分类包装好并做好密封措施,不能直接外露,防止交叉污染及环境污染。盛装工具必须保持洁净,无泥渍、污渍;盛装原材料的胶袋必须使用食品胶袋、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面,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材应确定食材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6

      包装及标志要求

      (1)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2)标志要求:农产品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其余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要求。

      (3)用于产品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产品无污染。产品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包装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7

      数量(斤两)要求

      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成交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采购人持一份,成交供应商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采购人将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货品,采购人有权退货或换货。

      8

      质量验收标准

      (1)本项目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成交供应商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80%。

      (3)货物有包装的,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4)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5)成交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鲜肉类、生禽、鲜水产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并在响应文件中列出相关品目。

      (6)成交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肉均为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由定点屠宰厂(场)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新鲜肉类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电脑单据作为依据。

      (7)成交供应商应能够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

      ①鲜猪肉等——分割肉销售凭据、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②鲜牛肉等——畜产品检验合格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③冻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④三鸟——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9

      保障项目实施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保证食材充足供应、质量安全。

      (2)成交供应商能配备满足本项目食材配送需求的相关人员。

      (3)成交供应商必须安排一名项目负责人,能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各项工作。

      (4)保证食材充足,如遇市场某一产品出现季节性短缺时,能想法设法调配食材,优先满足采购人需求。

      (5)如遇临时紧急加单,成交供应商能快速响应,在规定时间内为采购人配送相关物品。

      (6)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能主动快速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

      (7)要求成交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均须持有健康证。

      10

      突发事件应急实施要求

      若出现突发应急情况,如:需临时配送、因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恶劣天气、突发性交通事故或车辆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食材不能按时送达的,成交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及时处理。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不耽误学生用餐的需求。

      11

      票证要求

      (1)食材验收票证要求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

      类别

      资质证明

      畜禽冻肉类

      《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肉制品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水产品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蔬菜水果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大米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用油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副食品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包点粉面类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归入“一照通行”营业执照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已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8日 至 2024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化州市鉴江开发区鉴江西三路雄伟商务大厦20楼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化州市鉴江开发区鉴江西三路雄伟商务大厦20楼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化州市新安中学

      地址:化州市新安镇新安中学

      联系方式:何先生138286524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茂名政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化州市鉴江开发区鉴江西三路雄伟商务大厦20楼02室

      联系方式:黄工0668-73628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 13828652425


来源于: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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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二氧化硫,食品安全检测

    开标时间:2024-09-09 09:30

    预算金额:735.00万元

    采购单位:化州市新安中学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茂名政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 详细信息

      化州市新安中学学生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8-1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化州市新安中学学生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化州市新安中学
      行政区域 化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18日 16:2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18日至2024年08月3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化州市鉴江开发区鉴江西三路雄伟商务大厦20楼02室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09:30
      开标地点 化州市鉴江开发区鉴江西三路雄伟商务大厦20楼02室
      预算金额 ¥73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3828652425
      采购单位 化州市新安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化州市新安镇新安中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何先生13828652425
      代理机构名称 茂名政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化州市鉴江开发区鉴江西三路雄伟商务大厦20楼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工0668-7362848

      项目概况 化州市新安中学学生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化州市鉴江开发区鉴江西三路雄伟商务大厦20楼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MZW-2024-A001

      项目名称:化州市新安中学学生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方式:折扣率(%)。 (2)折扣率:50%≤100%。 (3)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4)供应商在填报折扣率时,应根据自身的成本核算情况,充分考虑市场价格的波动风险。一经响应,即认为已充分考虑有关风险,愿意承担因这些风险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放弃该损失的求偿权。成交折扣率在合同期内不得调整。

      2

      退(换)货响应时间要求

      服务期内出现退货、换货的情况,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确保食材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以快捷便利的方式尽快处理,不能耽误学生用餐的需求。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技术需求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总体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清楚,本项目为年度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用餐需要,自由选择配送食材的品种、数量,按实际配送数额结算,采购人无法预计单次采购数量和金额,请各供应商根据自身经验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物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招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3)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4)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物品的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均有食品检测报告。

      (5)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运输及检测费用。

      (6)由于食材卫生的特殊性,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遵守食材质量安全监督的各项规定。

      (7)成交供应商必须明确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人,须在中选服务期间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以成交供应商名义投保)。

      (8)保证食材有合法来源渠道,在食材货物安全、保质、保量的情况下,食材合法来源率达100%。

      (9)有能满足项目需求的食材存储能力和完善的食材进货查验流程。

      (10)采购人如需临时采购食材,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供货配送。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供货配送,成交供应商可就近委托其他供应商负责供货配送,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先行垫付,计算在月结费用内。

      (11)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供应物品,应严格按采购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提前向采购人提出申请,获得允许后方可变更。

      (12)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具合法的有效的发票。

      (1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就实施转包或分包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4)如因成交供应商所送货物造成食物中毒等事故,立即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

      2

      具体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每月的实际发生数确定,按实结算。具体内容及需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品种:

      (1)鱼类:

      鲈鱼、大鲢鱼、鲫鱼、鲩鱼、虾、鳊鱼、魽鱼、边鱼、黄骨鱼、生鱼等。

      (2)鲜肉类:

      猪肉(含内脏和骨)、牛肉、牛腩、羊肉等。

      (3)三鸟、禽蛋类

      鸡、鹅、鸭、鸡蛋、皮蛋、咸蛋等。

      (4)蔬菜类:

      豆角、平菇、番薯叶、紫茄瓜、杏鲍菇、丝瓜、莴笋、鲜冬菇、小白菜、冬瓜、香干、大白菜、凉瓜、老豆腐、包菜、佛手瓜、白豆腐、油麦菜、西红柿、油腐、沙葛、香芋、水鬼重、菜心、红萝卜、酸豆角、生菜、白萝卜、马蹄、包芥菜、西芹、酸菜、芥菜仔、云南小瓜、红椒、大韭菜、莲藕、洋葱、小韭菜、蒜心、大肉姜、韭王、菜花、葱、蒲瓜、土豆、大蒜苗、节瓜、兰豆、芫茜、水瓜、西兰花、指天椒、紫苏、青瓜、青椒、淮山、南瓜、红椒、芋头仔、鲜笋、甜玉米、芥兰、苦笋、糯玉米、红葱头、番薯等。

      (5)水果类:

      苹果、香蕉、红提、火龙果、香梨、红圣女果、雪梨、番石榴、粉蕉、蜜柚、黑美人西瓜、橘子、四会砂糖橘、皇帝柑、甜橙等。

      (6)粮油类:

      大米、调和油、花生油等。

      (7)包点粉面类:

      河粉、饺子、艾糍、猪肠粉、云吞、粉角、桂林米粉、叉烧包、萝卜糕、全蛋面、生肉包、馒头、米粉、奶黄包、汤圆、锅仔粉、豆沙包、咸肉粽、陈村粉、核桃包、糯米鸡、豆仔糍等。

      (8)调味品、配料:

      面粉、糯米粉、生粉、白糖、蚝油、豆豉、幼沙糖、南乳、胡椒粉、红糖、腐乳、橄榄菜、黑糖、海鲜酱、十三香、9度米醋、柱侯酱、火锅料、糯米甜醋、黄豆酱、花椒油、陈醋、叉烧酱、花生酱、大红浙醋、xo酱、辣椒酱、甜醋、芝麻油、喼汁、醋精、黑胡椒汁、卤水汁、幼味精、头曲 52 度、盐焗鸡粉、白醋、双蒸酒、榨菜、生抽、料酒、鸡粉、老抽、浓缩鸡汁、海水自然晶盐、低钠加碘盐、自然晶盐、精选海盐等。

      (9)干货类:

      冬菇、花椒、五指毛桃、木耳、黄豆、雪耳、花菇、白芝麻、霸王花、干茶树菇、梅菜干、紫菜、干冬菇、咸鱼、红枣、干花菇、红豆、花生米、干猴头菇、绿豆、支竹、干黑木耳、眉豆、腊肉、豆角干、黑豆、腊肠、菜干、赤小豆、蜜枣、淡菜仔、花豆、杞子、干蚝豉、干虾米、黑芝麻等。

      3

      食材质量标准

      (1)成交供应商配送给采购人的各类粮油、副食品、包点等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卫生的标准,符合营养健康的标准要求,避免提供高盐、高油及高糖的食材,确保食材新鲜卫生、品种多样、营养均衡。食材必须按《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提供SC认证,如果成交供应商供给采购人的各类粮油、副食品、包点等食材给采购人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卫生部门鉴定,确定是成交供应商的责任,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注:因厨房工作人员在加工过程中不洁带病菌或厨师配菜不当导致食物相冲中毒除外)。

      (2)采购人不接受转基因食材。主要食材具体质量要求如下:

      1)肉类以新鲜肉为主(为当天正规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肉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动物检验、检疫标准,每批肉类必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检验合格证、分割销售凭据。

      2)蔬菜类和水果类所供物品必须为正规厂家的产品,必须是优质货品,卫生质量指标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和水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和水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

      3)大米质量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油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

      4)副食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明确的产地、生产商、生产日期、生产地址、有效期、规格型号,产品符合质检要求。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假货一经发现,成交供应商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

      5)副食品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

      (3)成交供应商需有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从而保障食品的卫生、安全。

      4

      产品价格要求

      货品价格以《茂名市人民政府-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的茂名市农产品价格信息网(http://www.maoming.gov.cn/xxgkml/fgj/)价格为基准;如果该食材在官网没有报价的,按交货当天化州农贸市场公告的零售价格为基准单价;如果该食材在化州农贸市场公告没有报价的,由采购人及中标人协商询价确定。协商询价的方式为:由采购人及中标人每月5日到市场询价,以三天的零售价平均值作为当月该食材的基准单价。中标人须每天向采购人提供货物食材价目表,作为当月价格的参考。

      5

      配送要求

      (1)采购人须提前一周下菜单给成交供应商。

      (2)确定需求物料的具体数量、配送地点、时间。成交供应商送到采购人所在地饭堂,并与采购人人员进行现场交接、验收、签单等事项,成交供应商除不可抗力,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

      用。

      (3)成交供应商需配备满足本项目食材配送需求的车辆,包括封闭式食材专用运输车辆,车辆必须保持清洁卫生,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车辆每次运输食材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也应注意保持清洁,运输后进行清洗,防止食材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并且能规划出迅速且合理的配送路线将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4)所有散装食材、肉类应分类包装好并做好密封措施,不能直接外露,防止交叉污染及环境污染。盛装工具必须保持洁净,无泥渍、污渍;盛装原材料的胶袋必须使用食品胶袋、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面,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材应确定食材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6

      包装及标志要求

      (1)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2)标志要求:农产品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其余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要求。

      (3)用于产品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产品无污染。产品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包装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7

      数量(斤两)要求

      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成交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采购人持一份,成交供应商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采购人将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货品,采购人有权退货或换货。

      8

      质量验收标准

      (1)本项目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成交供应商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80%。

      (3)货物有包装的,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4)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5)成交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鲜肉类、生禽、鲜水产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并在响应文件中列出相关品目。

      (6)成交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肉均为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由定点屠宰厂(场)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新鲜肉类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电脑单据作为依据。

      (7)成交供应商应能够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

      ①鲜猪肉等——分割肉销售凭据、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②鲜牛肉等——畜产品检验合格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③冻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④三鸟——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9

      保障项目实施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保证食材充足供应、质量安全。

      (2)成交供应商能配备满足本项目食材配送需求的相关人员。

      (3)成交供应商必须安排一名项目负责人,能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各项工作。

      (4)保证食材充足,如遇市场某一产品出现季节性短缺时,能想法设法调配食材,优先满足采购人需求。

      (5)如遇临时紧急加单,成交供应商能快速响应,在规定时间内为采购人配送相关物品。

      (6)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能主动快速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

      (7)要求成交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均须持有健康证。

      10

      突发事件应急实施要求

      若出现突发应急情况,如:需临时配送、因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恶劣天气、突发性交通事故或车辆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食材不能按时送达的,成交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及时处理。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不耽误学生用餐的需求。

      11

      票证要求

      (1)食材验收票证要求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

      类别

      资质证明

      畜禽冻肉类

      《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肉制品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水产品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蔬菜水果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大米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用油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副食品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包点粉面类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归入“一照通行”营业执照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已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8日 至 2024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化州市鉴江开发区鉴江西三路雄伟商务大厦20楼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化州市鉴江开发区鉴江西三路雄伟商务大厦20楼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化州市新安中学

      地址:化州市新安镇新安中学

      联系方式:何先生138286524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茂名政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化州市鉴江开发区鉴江西三路雄伟商务大厦20楼02室

      联系方式:黄工0668-73628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 1382865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