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1日消息,股东已对Illumina公司提起集体诉讼,指控公司在应对罗氏57亿美元敌意收购Illumina的事件中,与股东利益冲突并违反信托责任。
在诉讼中,原告指控,在罗氏发出敌意收购要约前后,Illumina拒绝参与谈判,Illumina未能按其股东的最佳利益行事。
在去年12月,罗氏官员曾告诉Illumina,其有意收购该公司,但Illumina拒绝了罗氏公司每股40美元的报价。在2012年1月下旬,罗氏公司发起敌意收购,欲以每股44.50美元的价格收购。
Illumina建立一个所谓的“毒丸计划”,以回应罗氏的敌意收购。
“原告声称,被告未能按股东的最佳利益行事,并股东价值的最大化被Illumina剥夺......公众股东需要充分实现其投资价值的机会。” Gilman Law说。
Illumina已聘请投资银行高盛为顾问,以试图击退罗氏。该诉讼指控的利益冲突是指Illumina拒绝罗氏早期每股40美元的报价,高盛将在经济上受惠。
Illumina公司的官员拒绝对诉讼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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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仪器信息网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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